各市教育局,各有关高等学校,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做好我区中等职业学校2023年毕业生毕业证书验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证书办理程序
(一)维护毕业生学籍档案。各中等职业学校通过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zzxs.gxeduyun.edu.cn)和广西中等职业学校综合信息管理信息系统(zzjygl.gxeduyun.edu.cn)对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生申报学籍异动、信息变更、毕结业处理等,同时将相关纸质证明材料永久归入毕业生学籍档案妥善保管。
(二)填报毕业生成绩。各中等职业学校根据同步到广西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gxzzxs.gxeduyun.edu.cn)的毕业生数据,填报毕业生在校期间所修课程成绩,完成毕业申报。
各市教育局负责本市所属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毕业申报审核并提交至我厅,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毕业申报由我厅直接审核。各学校直接从系统打印经我厅审核通过后的广西中等职业学校2023年毕业生资格审核(成绩与操行)与证书验印登记表、2023年毕业生毕业证书验印审核表、毕业证书,系统的具体操作说明见附件1。
(三)现场办理毕业证书验印。
1.现场验印时间:2023年7月3日—7月19日。
2.现场验印地点:教育厅办公楼(具体地点待定)。
3.现场验印需提供以下材料:
(1)广西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新生简明登记表原件。
(2)广西中等职业学校2023年毕业生资格审核(成绩与操行)与证书验印登记表(纸质件市县学校一式3份,区直中职学校一式2份)。
(3)2023年毕业生毕业证书验印审核表(纸质件市县学校一式3份,区直中职学校一式2份)
(4)待验印的毕业证书原件。
(5)2023年毕业生异动情况汇总表(纸质件一式1份)。
(6)广西高等职业院校对口招收中职学生信息表(纸质件一式1份)。
二、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校要进一步加强学籍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学籍管理规定,及时通过学籍信息系统为毕(结)业学生办理毕(结)业手续,按相关规定归档并永久保存毕(结)业学生学籍档案。我厅在办理毕业证书验印时,将随机抽取部分学校毕业生学籍电子档案进行核查,对于尚未做毕(结)业处理的,将视为不符合毕业条件,不予进行毕业证书验印。
(二)各地各校要加强对毕业证书验印工作的管理,规范学籍信息系统数据的导出和使用工作,遵守信息安全的各项法律法规,保障数据使用安全,严禁违规变更数据。
(三)各地各校要认真对照相关格式和要求如实填报,认真审核,确保毕业生信息准确,如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取消所核发的毕业证书。
请各地各校于2023年6月19日前将《2023年毕业生毕业证书验印回执》(附件2)发送至我厅职成处电子邮箱:gxzzbyzs@163.com。
未尽事宜,请联系我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联系人及电话:马英华,0771—5815181;邱建华,0771—5815178。
附件:1.广西中职学生系统毕业审核验印操作说明
2.2023年毕业生毕业证书验印回执
3.2023年毕业生异动情况汇总表
4.广西高等职业院校对口招收中职学生信息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2023年6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