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加入教育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法纪通报 > 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

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18 09:50:21作者:佚名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23〕9号)精神,教育部决定在第39个教师节前开展2023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现就做好我区推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条件

  严格按照教师司函〔2023〕9号文件执行,详见附件。

  二、推荐名额

  2023年将推选出全国教书育人楷模10名,分配我区2个推荐名额,请各地各高校择优推荐。各设区市、各高校和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最多推荐1名候选人,如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我厅将根据各地各校推荐情况,择优遴选并报教育部。

  三、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校要对推荐人选的资格条件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

  (二)候选人推荐材料(推荐公文、推荐表、详细事迹材料、照片等)严格按照教师司函〔2023〕9号文件要求填写。

  (三)请各地各校于2023年6月6日前将推荐材料可编辑版发送至邮箱:jsc0771@163.com,将推荐公文(1份)、推荐表(6份)和详细事迹材料(6份)寄送至我厅教师工作处,地址:南宁市竹溪大道69号教育厅办公楼1921室,邮编:530021。

  未尽事宜,请联系我厅教师工作处,联系人及电话:刘家敏、黄舒艳,0771—5815206、5815201。

  附件: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23〕9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2023年5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jyt.gxzf.gov.cn/zfxxgk/fdzdgknr/tzgg_58179/t16666821.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教育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金政国信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教育法治网 jy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