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23〕9号)精神,教育部决定在第39个教师节前开展2023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现就做好我区推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条件
严格按照教师司函〔2023〕9号文件执行,详见附件。
二、推荐名额
2023年将推选出全国教书育人楷模10名,分配我区2个推荐名额,请各地各高校择优推荐。各设区市、各高校和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最多推荐1名候选人,如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我厅将根据各地各校推荐情况,择优遴选并报教育部。
三、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校要对推荐人选的资格条件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
(二)候选人推荐材料(推荐公文、推荐表、详细事迹材料、照片等)严格按照教师司函〔2023〕9号文件要求填写。
(三)请各地各校于2023年6月6日前将推荐材料可编辑版发送至邮箱:jsc0771@163.com,将推荐公文(1份)、推荐表(6份)和详细事迹材料(6份)寄送至我厅教师工作处,地址:南宁市竹溪大道69号教育厅办公楼1921室,邮编:530021。
未尽事宜,请联系我厅教师工作处,联系人及电话:刘家敏、黄舒艳,0771—5815206、5815201。
附件: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23〕9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2023年5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