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3〕1号)要求,我省今年继续实行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制度,普通高校录取通知书除加盖高校校章外,还应由校(院)长或授权签发人签发,并对录取结果负责。现将我省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地方属高等学校录取通知书签发人名单汇总公布如下(共131所,名单附后)。
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已经展开,被录取考生将陆续收到有关高校寄出的录取通知书。省教育厅提醒广大考生在收到录取通知书后,一定要仔细鉴别。在对照鉴别校章和签发人签名的同时,还可以通过四川省教育考试院(https://www.sceea.cn/)核实录取信息。
四川省教育厅
2023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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