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司法局,各高等学校,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青少年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根据中央依法治国办相关任务部署和教育系统“八五”普法规划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八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教政法厅函〔2023〕2号)要求,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司法厅决定联合开展2023年全区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3年7月至12月。
二、参与对象
全区小学、初中、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下同)、普通高校在校学生(部分赛事不含研究生)。
三、组织机构
为顺利推进全区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活动,特成立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教育厅政策法规处,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活动结束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自行撤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伍锦昌 自治区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副组长:张 军 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马继霞 广西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成 员:李辉善 自治区教育厅政策法规处处长
陆建武 自治区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处长
周 博 广西广播电视台都市频道总监
四、活动内容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关于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重要署名文章精神,坚持知识普及、观念引导、习惯养成一体推进,持续深入开展青少年宪法宣传教育,逐步健全常态化长效化机制,不断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引导青少年从小树立宪法法治意识,自觉养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习惯。
(二)学习重点
1.结合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围绕新时代十年的伟大变革及其里程碑意义、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新时代新征程中国共产党的使命任务、中国式现代化的中国特色和本质要求等内容,深入宣传宪法的性质、地位和重要作用,引导青少年深刻理解“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归根到底是马克思主义行,是中国化时代化的马克思主义行”的重大论断,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情怀,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
2.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走深走实。全面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程、进头脑,重点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特别是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推动青少年进一步强化宪法意识,坚定宪法自信,自觉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3.加强宪法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根据青少年成长特点和教育规律,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民法典教育为重点,围绕国家安全、未成年人保护、劳动教育、公共卫生、科技普及、生态文明、家庭美德等内容,结合国情教育、党史教育和行为养成教育,重点宣传与青少年日常学习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让青少年进一步增强国家安全、中华民族共同体、规则、平等、诚信、程序等意识,了解掌握自我保护、防范不法侵害、预防欺诈拐卖等知识和技能,从小树立法治思维和法治观念,逐步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
(三)主要活动
1.建立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各地各校根据实际情况,坚持日常教育与集中教育相结合、线上教育和线下教育相结合、校内教育与校外教育相结合,不断完善宪法宣传教育机制。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科学设计教育内容,通过多种方式探索开展互动式、体验式教学。推进宪法教育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与日常教学、课外活动、课后服务、暑期作业、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有机融合,组织开展相关法治文化活动,进一步增强宪法学习宣传的影响力和感染力。有条件的地方要将法治实践教育作为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纳入中小学课后服务范围,推动学生每年接受不少于2课时的法治实践教育。
2.实施“宪法卫士”行动计划。各地各校要积极组织学生参加第八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宪法卫士”专栏学习,充分利用普法网“宪法卫士”专栏分学段(以2023年9月开学后学生所在年级为准)为大中小学生免费提供图文课、录播课、直播课、互动视频课等宪法学习资源,完成学习任务并达到要求的学生将被授予“宪法卫士”标识。确保我区中小学生参与率不低于80%,高校和区直中职学校学生参与率不低于90%,推动形成青少年宪法学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具体要求详见普法网《关于实施“宪法卫士”行动计划的通知》(网络链接:https://qspfw.moe.gov.cn/html/notice/20230614/20574.html),普法网学校管理员操作指南详见网络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4vsNBS8TNdL4EStK3xTh-A。
3.开展“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素养竞赛和《民法典》知识竞赛活动(学段以2023年9月开学后学生所在年级为准,高校组限本科或专科在校生,不含研究生)。
(1)组织开展“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各地各校在广泛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的基础上,结合本地本校实际,自行组织开展“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2023年9月20日前,各设区市教育局遴选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含中职,各区直和市属中职学校参加所在地教育局组织的遴选)优秀选手各2名参加全区复赛,各高校遴选1名优秀选手参加全区复赛。除遴选外,本次演讲比赛将设立广西“网络海选”通道,全区大中小学均可推荐学生参与。参加广西“网络海选”的选手,须以学校为单位(不接受个人报名且每校不超过3名)报名。届时将从参加广西“网络海选”的选手中遴选出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含中职)、高校组优秀选手参加全区复赛,比赛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2)组织开展“学宪法 讲宪法”素养竞赛。各地各校在广泛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的基础上,结合本地本校实际,自行组织开展“学宪法 讲宪法”素养竞赛。2023年9月20日前,各设区市教育局遴选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含中职,各区直和市属中职学校参加所在地市教育局的遴选)优秀选手各2名参加全区决赛,各高校遴选出1名优秀选手参加全区决赛,比赛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3)组织开展法学院校《民法典》知识竞赛。各法学院校(设法学专业的高校)在广泛深入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的基础上,结合本校实际,自行组织开展《民法典》知识竞赛。2023年9月20日前,各高校遴选出4名优秀选手组成代表队参加全区决赛,比赛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4.组织参与学讲宪法“网络风采展示”活动。普法网设立了学讲宪法“网络风采展示”专栏,各地各校可以根据《第八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网络风采展示”活动通知》(网络链接:https://qspfw.moe.gov.cn/html/notice/20230616/20586.html)要求,组织学生在完成“宪法卫士”行动计划学习任务并达到相应要求后,自主通过专栏参与展示。普法网将根据命题演讲项目中人工智能与专家评判的综合结果,分别遴选各学段优秀学生直接参加全国总决赛演讲比赛项目。
5.开展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结合第十个国家宪法日暨教育系统宪法学习周活动,组织各地各校参与教育部于12月上旬开展的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届时,我区将设立分会场开展全区教育系统“国家宪法日”纪念活动。
6.组织参与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活动。根据全国普法办相关工作要求,各地各校可以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教育系统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网络链接:https://qspfw.moe.gov.cn/html/notice/20230612/20566.html)要求,组织干部师生积极参与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活动,深入宣传我国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地位、作用、主要内容等,挖掘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参与微视频征集情况将作为评价各地各校组织学习活动情况的重要参考。
7.组织参与法治实践教育精品案例征集活动。根据教育系统“八五”普法规划相关要求,各地各校可以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法治实践教育精品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网络链接:https://qspfw.moe.gov.cn/html/notice/20230612/20565.html)要求,组织干部师生积极参与法治实践教育精品案例征集活动,进一步推进青少年法治实践教育。参与法治实践教育精品案例征集情况将作为评价各地各校组织学习活动情况的重要参考。
8.开展“我身边的宪法小故事”征文活动。根据全国普法办相关工作要求,各地各校于2023年9月30日前,面向广大学生征集“我身边的宪法小故事”,深入挖掘全区学生尊崇宪法、敬畏宪法、维护宪法的事迹案例。征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主题应与宪法法治相联系,符合学生身心年龄特点,深入挖掘宪法与法治的基本内容、主要精神、核心要义和重大意义,健康文明、积极向上,有利于弘扬宪法精神、树立法治信仰、普及法律知识。可以从社会热点、案例故事、自身体会等方面切入,谈亲身经历或感受体会,确保内容准确、符合实际。征文以演讲稿的形式呈现,各地各校通过遴选方式推荐参加宪法故事征集活动的选手,具体活动事宜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部署。各地各校要把宪法学习宣传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高度重视、提前部署,细化责任分工,落实条件保障,引导教育系统干部师生积极参与,推动学习活动广覆盖、见实效。
(二)加强统筹协调。各地各校要合理安排学习时间,通过集体组织或自主学习等方式引导学生开展学习,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避免增加干部师生和家长负担。
(三)强化指导督促。各地各校要将宪法学习宣传成效纳入本地本校考核考评工作范围,在普法等相关经费中安排专项资金,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活动组织参与情况将作为自治区依法治校达标建设和示范校评定的重要依据以及市县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重要参考。
(四)做好总结宣传。各地各校要认真总结宪法学习宣传的优秀成果,通过多种形式展示本地本校的活动特色、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及时报送活动信息,营造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良好氛围,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教育系统蔚然成风。
六、其他要求
(一)2023年7月15日前,各设区市教育局、各高校请填写《2023年全区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活动负责人及联络员回执表》(附件1),并将表格盖章扫描版和word版发送至邮箱:gxxjxf2023@163.com,邮件标题统一为“xxx(单位全称)—2023年全区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活动负责人及联络员回执表”。为方便沟通,请各设区市和各高校联络员于2023年7月15日前分别加入设区市联络员群(附件2)和高校联络员群(附件3)。
(二)请各设区市教育局(上报数据需包括所在地区直中等职业学校)、各高校于2023年12月10日前,将本市本校2023年的活动总结(含工作进展、亮点及难点、典型案例或先进经验等)、工作建议及活动期间的宣传材料(盖章扫描版和word版),发送至电子邮箱:gxjytzfc@163.com,邮件标题统一为“xxx(单位全称)—2023年全区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活动总结或宣传材料”。
未尽事宜,请通过以下渠道与相关人员联系:
1.全区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活动事宜:
自治区教育厅政策法规处高恒山,0771—5815102;广西广播电视台林满,0771—2196827。
2.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
活动统筹:010—88819626
用户支持与新闻报送:010—88819614、010—88819617
电子邮箱:user@qspfw.com
附件:1.2023年全区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活动联络人员回执表
2.设区市联络员群
3.高校联络员群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