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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教育厅  海南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暑期专项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27 22:19:52作者:佚名来源: 海南省教育厅

  海南省教育厅

  文件

   

  海南省消防救援总队

   

  琼教安〔2023〕82号

  

   

  海南省教育厅  海南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暑期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市县教育局、消防救援支(大)队,三沙市社会工作局,洋浦经济开发区消防救援支队,省属各中等职业学校,省教育厅直属中学:

  为深入推进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进学校工作,进一步提高在校师生抵御火灾风险的能力,营造良好的学校消防安全环境,根据《国家消防救援局  教育部关于开展2023年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暑期专项行动的通知》(消防〔2023〕67号),省教育厅、省消防救援总队决定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暑期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9月10日。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四个一”活动。各地教育、消防部门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做好学生假期消防安全提示,组织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四个一”活动,即:为家长讲一个消防安全事故案例、参观一次消防救援站或消防科普教育基地、查找整改一处身边的火灾隐患、绘制一张家庭疏散逃生路线图并进行演练。

  (二)开展“防范火灾我最行”消防主题作品征集评选活动。专项行动期间,各级教育、消防部门要组织发动中小学校学生积极参与“防范火灾我最行”消防主题作品征集评选活动。活动分为小学组、中学组,作品形式包括短视频、绘画、作文、手抄报四种,围绕中小学生及家人日常防范火灾、查找身边火灾隐患、学习消防安全知识、开展灭火和疏散逃生演练、参与消防志愿服务活动等内容进行创作。其中短视频不超过90秒,作文字数不超过800字,手抄报、绘画纸张规格大小为A3。各地教育、消防部门分别从小学组、中学组征集的四类作品中,各遴选出3幅(篇)推荐作品,于8月25日前将作品(扫描或拍照)和推荐表(见附件)电子版发3506423568@qq.com邮箱,原件(命名为作品名称+作者姓名+组织学校)邮寄至海口市龙昆南路170号省消防救援总队新闻宣传处。省教育厅、省消防救援总队将采取专家评定、网络投票等方式联合评选优秀作品,并制发奖状。

  (三)开展线上消防安全互动活动。省教育厅、省消防救援总队将于8月7日至8月25日组织开展线上消防安全互动活动。在海南消防官方微信、微博新媒体平台推出5期家庭安全隐患找茬视频和1期漫画家庭隐患找茬活动,各地教育、消防部门要发动学生和家长积极参与活动,切实提升家庭火灾防范能力。

  (四)开展“走进消防救援站”主题实践活动。各地教育、消防部门要联合谋划部署暑期“走进消防救援站”主题实践活动,组织学生到消防救援站学习消防安全知识、了解消防救援人员工作生活情况、实操实训逃生自救技能;各开放消防救援站可集中组织消防安全夏令营、打卡消防救援站等主题开放日活动,设计针对不同年龄段学生群体的参观方案,接待学生群体来站学习体验。

  (五)开展线上消防安全学习活动。“全民消防学习平台”将开设暑期专区,集中推动适合中小学生观看的消防安全知识视频、动画,开设消防安全知识答题板块。各地教育、消防部门要积极发动和引导家长陪同孩子通过平台在线学习消防知识,从小培养消防安全意识。各地消防部门要做好统计,按照学习平台积分情况评选出学习小能手,赠送家庭消防安全文创小礼物,鼓励家长和学生踊跃参与。

  (六)开展校园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查改活动。各地教育、消防部门要部署各中小学、幼儿园在暑假期间做好校园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要指导全面自查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是否制度完善、职责落实,校园消防安全宣传栏设置情况,宣传内容的准确性及针对性,全体教职员工接受消防安全知识辅导讲座、应急疏散演练、火灾报警和灭火器使用等消防技能课目培训情况,学生参与火灾应急疏散演练情况等,并制定落实相应整改措施。9月上旬,国家消防救援局将组织开展中小学消防安全网络公开课,各地各校要积极组织收看。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地要站在消防安全教育也是“国之大计、民之大计”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暑期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担当意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抓好督促落实,确保各项活动扎实推进。

  (二)密切协作,统筹推进。各级教育部门要加强指导,安排部署和统筹组织到位;各地消防部门要主动作为,共同策划推动学校消防安全教育暑期专项行动,确保各项活动师生喜闻乐见、踊跃参与、安全顺利。各地各校要广泛动员,发动更多的师生、家庭参与到消防安全教育暑期专项行动中。各地要借助媒体资源,依托新媒体平台,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开展宣传报道,营造浓厚活动氛围。

  (三)认真总结,及时上报。各地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请于9月20日前分别报省教育厅和省消防救援总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教育厅:邓运海,联系电话:65250230,电子邮箱:hnjytaq@126.com;

  省消防救援总队:罗科凯,联系电话:18789219233,电子邮箱:41824934@qq.com。

   

  附件:“防范火灾我最行”消防主题作品推荐表(绘画/作文/手抄报/短视频类)

   

   

  海南省教育厅            海南省消防救援总队

  2023年7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防范火灾我最行”消防主题作品推荐表(绘画/作文/手抄报/短视频类)

  推荐单位:

  

  序号

  姓名

  作品名

  学校

  指导老师

  中学组

   

   

   

   

   

   

   

   

   

   

   

   

   

   

   

  小学组

   

   

   

   

   

   

   

   

   

   

   

   

   

   

   

   


原文链接:http://edu.hainan.gov.cn/edu/0400/202307/bde058bcc0164c4e94c85231e767b6e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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