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湖南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月”活动的通知》精神,经市州推荐、专家评审,共评选出优秀活动案例一等奖13个,二等奖20个,三等奖35个。现将拟获奖案例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8月7日至8月11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省教育厅提交书面异议材料(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提出的异议材料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材料须本人签名,注明本人的身份证号、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非书面异议、匿名异议和公示期之外的逾期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彭凯;联系电话:0731-84714912;电子邮箱:4714912@163.com;通讯地址:长沙市芙蓉区东二环2段238号;邮政编号:410005。
湖南省教育厅
2023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