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有关高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河南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和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加强普通话水平测试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做好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我厅于2023年10月16至24日举办了河南省第30期省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培训班,现将培训考核获得省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资格的人员名单(见附件)予以公布。
附件:河南省第30期省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名单
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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