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书香河南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发〔2022〕28号)《河南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青少年学生读书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教基〔2023〕44号)《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中小学“书香校园、书香班级”建设活动的通知》(教办基〔2023〕194号)等文件要求,经过学校(班级)申请、各地推荐、专家评审,拟认定郑州市郑东新区众意路小学等50所学校为河南省中小学“书香校园”,郑州市二七区四季路第二小学五(3)班等80个班级为河南省中小学“书香班级”。现予以公示,请予监督。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不同意见,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向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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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