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示范区教体系统始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把“幼有所育、幼有优育”作为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的首要任务来抓,促发展、保供给、强师资、提质量,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为群众幸福持续“加码”。
一、坚持教育优先,齐抓共管促发展
强化组织领导,在全省率先启动并持续实施学前教育行动计划,从顶层设计、工作机制、布局规划、财政投入等方面,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
加强顶层设计,先后出台《济源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济源示范区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济源示范区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等系列文件,形成党委政府负责、教育部门主抓、相关部门协同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加强经费保障,“十三五”以来,全市财政投入累计达3.4亿元,助力学前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建立学前教育投入奖补机制,严格落实公办幼儿园年生均财政拨款基准定额;严格落实特殊教育幼儿园和随班就读残疾幼儿童1万元(含民办)生均经费补助政策、普惠性民办园每生每年200元奖补政策,每年列专项资金对民办幼儿园缴纳社会保险情况进行奖补、对保安经费进行补贴。加大硬件资金投入,去年以来市镇两级共投入3400余万元,用于68所幼儿园改造功能室、配备玩教具、更新活动场地、增添图书和电教设备,改善办园条件,提高办园水平。
二、把握普惠方向,拓宽渠道保供给
加快公办园建设。按照“资源充足、布局合理、结构优化、优质均衡”的目标,累计投入资金3亿多元,完成王屋中心幼儿园、坡头中心幼儿园等一批公办园建设项目,在全省率先实现“3万人口以下乡镇建设一所公办中心幼儿园、3万人口以上乡镇至少2所公办中心幼儿园”的目标,投资1.1亿多元改扩建市实验幼儿园、重建市第一幼儿园已于今年秋季顺利投用,新建北海街道第一幼儿园主体已经完工,有效缓解了“入园贵”“入园难”“入园远”问题。
规范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先后出台《济源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济源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对补建、改建、新建、置换幼儿园提出具体要求,针对小规模小区不宜配建幼儿园的实际情况,规定“不足500户小区按每户1.5万元收取幼儿园异地建设费”,确保小区配套园提供普惠性服务。截至目前,承留三湖幼儿园、承留富士花园幼儿园举办为公办园,沁园济水苑幼儿园、沁园喜洋洋幼儿园等3所幼儿园委托举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5所小区配建园已经建成移交。
强化普惠性民办园供给。出台《济源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教育、发改、财政三部门联合开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工作,采取保证合理用地、政府购买服务、综合奖补等举措,引导扶持民办园向普惠园转变。截至目前,已认定普惠性民办园56所,可提供普惠性学位1.1万个。
三、坚持管培并重,德能兼修强师资
加强师资力量配备。严把幼儿教师入口关,严格准入制度与考核管理,通过“事业单位招考招聘一批、社会购买服务补充一批、小学富余教师转岗一批、公费师范生培养一批”等多种方式,加强师资力量配备,逐年扩大幼儿教师队伍,园长、专任教师均按规定持证上岗。
打造幼教骨干团队。全面实施名师、骨干教师培养工程,在全市组建1个中原名师工作室和11个市级名师工作坊,以工作室(坊)主持人为重点,跨区域、跨园所加入工作室(坊)。目前,已形成了可持续、系统化的名师、骨干教师专业成长体系,累计培养学前教育中原名师1人,省级名师、骨干教师35人,市级骨干教师123人。
提升教师职业幸福感。严格落实公办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班主任津贴、乡村教师生活补助、乡镇工作补贴等保障政策,确保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加强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指导督促民办幼儿园逐步落实在园教师“五险一金”,保障民办幼儿园教师在培养培训、赛课竞技、职称评定、评优表彰等方面与公办园教师享有同等权利、同等对待、同工同酬。
四、聚焦内涵发展,科学保教提质量
严格规范保教行为。加强政策解读和业务指导,规范幼儿园保教行为,科学实施保教,高规格开展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坚决纠治“小学化”倾向,扎实推进幼小衔接,构建良好保教生态。
强化标杆引领。制定《济源市幼儿园等级评估及管理办法》,对幼儿园实施分级管理,先后认定三星级以上幼儿园77所。注重典范点位打造,共培育省示范幼儿园、省级领航幼儿园、省级领航幼儿工作室、省级食育试点园等高水平幼儿园44所。
推动幼儿园区均衡发展。以市直幼儿园和省级示范幼儿园为龙头,以“名园+新园、公办园+民办园、优质园+薄弱园、城市园+乡村园”为主要架构,建立“1+N”发展共同体,缩小城乡差距、校际差距,让全市幼儿园发展更加均衡优质。
(济源示范区教体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