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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家庭教育指导培训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07 14:08:46作者:佚名来源: 海南省教育厅

  海  南  省  教  育  厅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

  家庭教育指导培训活动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局,三沙市社会工作局,厅直属中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意见》等法规、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学校的协同育人主导作用,引导家长切实承担家庭教育责任,形成家校共育的良好局面,我厅决定于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末及寒假期间在全省中小学和幼儿园组织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培训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推动各地各校通过形式多样的家长培训会,让家长更加认同学校的办学理念,更好地与学校形成教育合力。同时,开展形式多样的家庭教育指导活动,普及先进的家庭教育理念和方法,更新家长家庭教育观念,树立科学的家庭教育意识,引导家长切实履行家庭教育责任,形成家校共育的良好氛围,促进家庭教育健康发展。

  二、培训对象

      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家长。

  三、培训时间

  (一)学期末线下集中培训时间为2024年1月15日-26日。

  (二)“万名教师访万家”对家长进行“一对一”培训时间为2024年1月27日—2月23日。

  (三)线上培训由各地各校结合实际灵活安排。

  四、培训内容与形式

  (一)主要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重点宣传第二章“家庭责任”部分,引导家长切实承担家庭教育责任。

  2.科学的育儿知识,指导家长重点关注孩子的品德教育、身心健康,注意观察孩子的思想动态和行为变化,随时做好教育引导工作,为孩子“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

  3.国家及我省关于基础教育方面重大政策解读,如宣传解读“双减”政策、六项管理和课后服务、幼小衔接工作等,介绍学校的落实举措、管理要求和实施成效。

  4.指导家长帮助孩子合理安排寒假学习生活,防止增加过重学业负担,支持孩子参加适合的社会实践活动,并加强安全监管。加强亲子互动交流,密切关注孩子心理健康,防止孩子沉迷网络游戏等。

  (二)组织形式

  各地各校结合本地本校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组织实施。

  1.各学校结合期末召开的家长会,以校为单位对学生家长至少开展一次集中培训。

  2.各中小学校通过寒假“万名教师访万家”活动,对家长进行“一对一”培训。

  3.省教育厅会同省妇联、省关工委举办的《海南家庭教育微课堂》系列节目,将继续通过海南青少频道于每周五20:00、周六11:25、15:30播出,广电青少传媒微信视频号同步推出。

  4.各地各校通过致家长的一封信、电视夜校、家庭教育宣传片等多种方式,对家长进行线上培训。

  5.省教育厅通过电视夜校等形式举办家庭教育讲座。

  五、工作要求

  (一)各市县教育部门要将家庭教育指导培训活动工作要求传达到辖区每一所中小学和幼儿园,抓好工作落实,加大宣传力度。

  (二)各市县教育部门和省属中学要持续抓好《海南家庭教育微课堂》收看工作,要通过微信、官网等多个渠道,准确向师生、家长推送收看渠道、收看时间等内容,认真组织师生、家长观看学习。

  (三)各市县教育部门要结合“万名教师访万家”工作部署,针对不同家庭提供具体的个性化家庭教育指导,要特别关注农村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孤儿和特殊家庭儿童等困境儿童。

  (四)各市县和省属中学、幼儿园于2024年3月15日前将本地本校开展家长培训活动总结情况报送省教育厅。

  联系人:张馨尹、林紫芳,联系电话:65230825、65232270,邮箱:65230825@163.com。

   

   

                                   海南省教育厅

                                 2024年1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edu.hainan.gov.cn/edu/0400/202401/bf5d7fb9b1874fb79fa143f89348d357.shtml?ddtab=tr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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