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直管县(市)教育局,各有关高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的通知》要求,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全省乡村中小学“以美育人 向美而歌”合唱培育工程的通知》(教体卫艺〔2023〕46号)安排,我省自2023年开始启动乡村中小学合唱团培育工程,计划利用3年建设100个乡村中小学生合唱团。2023年,全省首批共遴选试点中小学30所,帮扶高校16所。经研究,2024年决定继续遴选第二批试点中小学与帮扶高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4年计划遴选产生35所合唱培育工程试点中小学和部分帮扶高校。遴选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主要任务、申报条件和遴选程序、组织管理等按照教体卫艺〔2023〕46号的规定执行。
本次遴选由省教育厅主办,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承办。请参加遴选的地市和学校认真填写《河南省乡村中小学合唱培育工程试点学校推荐表》(见附件1)和《河南省乡村中小学合唱培育工程帮扶高校申报表》(见附件2),于4月16日前将附件1、2电子版(含盖章扫描件PDF版和Word版,文件名以单位名称命名)报rwys@ncwu.edu.cn邮箱。
联 系 人: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人文艺术教育中心史丽晴、赵梦茹。
联系电话:0371-86560858。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