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加入教育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法纪通报 > 中共河南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活动的通知

中共河南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12 07:39:17作者:佚名来源: 河南省教育厅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各委管学校、厅直属实验学校:

  2024年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10周年,4月15日将迎来第九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各地大中专学校及中小学要紧紧围绕“总体国家安全观·创新引领10周年”活动主题,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国家安全教育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面向全体师生开展国家安全教育系列活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精心组织专题教育活动。各学校要紧密结合当前国家安全形势任务、经济社会热点问题和在校师生思想状况,精心组织策划专题教育活动,引导师生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感受10年来国家安全工作取得的巨大成就,使关心国家安全、维护国家安全、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成为师生的思想共识和行动自觉。各学校要加强统筹协调,会同属地国安、网信、宣传等部门加强对重点活动的指导和支持,以点带面加强引领示范。各学校要充分结合学科特色和师生特点,发掘相关教育资源,丰富宣传教育形式,一校一策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对师生参与度高、形式手段新、教育效果好的活动要加强宣传报道,发挥媒体矩阵作用,强化正向引领和全域传播。

  二要组织师生参与重点宣传活动。4月15日前后,各学校要根据教育部思政司指导开展的重点宣传教育活动及参与方式(详情见附件),广泛组织师生参与,扩大覆盖面、增强实效性。国家开放大学将推出国家安全系列公开课,请各学校认真组织师生积极参与学习。

  三要积极拓展安全教育资源。各地各学校要立足常态化开展国家安全教育,积极拓展安全教育资源;要加强国家安全法治教育,围绕宪法和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反恐怖主义法、数据安全法、网络安全法、反间谍法、反有组织犯罪法、密码法等法律法规,完善丰富法治教育资源;要积极建设课程教育资源,各学校可组织相关教师讲授或录制专题课程,针对学段和地域特点,加强地方特色课、网络公开课建设;要鼓励师生参与国家安全教育活动,提升安全意识,有条件的大中专学校要充分发挥学科和人才优势,组建总体国家安全观宣讲团,积极深入社区、企事业单位开展宣讲活动,提升育人成效。

  四要加强理论研究和阐释工作。各高校可通过举办座谈会、学术研讨等方式加强总体国家安全观相关理论研究和宣传阐释;要聚焦影响校园和师生安全的重点领域,研判突出风险,梳理防范对策。建立健全校园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体系,通过数字赋能,推动校园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各高校要加强内容和宣传报道审核把关,稳妥有序推进相关活动进行,积极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各学校要将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活动总结材料于4月16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省教育厅,报送邮箱:szc@jyt.henan.gov.cn。

  联系人及电话:方治强,0371-69691077 13526666753

  

  附件: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指导开展的重点宣传教育活动及参与方式

  中共河南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4年4月2日

  


原文链接:http://jyt.henan.gov.cn/2024/04-03/2973335.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教育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金政国信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教育法治网 jy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