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教〔2024〕1号
各市教育局:
现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信息技术科目考试实施指导意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通用技术科目考试实施指导意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音乐科目考试实施指导意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美术科目考试实施指导意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实施指导意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实施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1.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信息技术科目考试实施指导意见 | 政策解读
2.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通用技术科目考试实施指导意见 | 政策解读
3.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音乐科目考试实施指导意见 | 政策解读
4.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美术科目考试实施指导意见 | 政策解读
5.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实施指导意见 | 政策解读
6.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实施指导意见 | 政策解读
山西省教育厅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