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加入教育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法纪通报 > 关于国家特殊教育改革实验区推荐名单的公示

关于国家特殊教育改革实验区推荐名单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5-01 03:29:52作者:佚名来源: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国家特殊教育改革实验区的通知》要求,市教委对申报有关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经各区自主申报、专家评审、市教委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拟确定海淀区和西城区作为国家特殊教育改革实验区推荐对象。现将推荐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7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有效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老师,010-55530099,13810793224;

  联系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6号院;

  电子邮箱:jw_jcjy@jw.beijing.gov.cn。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4年4月30日

  

  


原文链接:http://jw.beijing.gov.cn/tzgg/202404/t20240430_3649563.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教育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金政国信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教育法治网 jy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