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厅直属实验学校:
为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进一步落实《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实验教学的实施意见》(教基〔2021〕92号)和《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推动中小学实验教学及实践教育活动实施和教学研究的深入开展,经研究,2024年继续在全省开展中小学实验教学优质课和中小学实践教育优质课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小学实验教学优质课
(一)评选学科
评选学科为中学物理、化学、生物学,小学科学。优质课内容原则上应符合《中小学实验教学基本目录(2023年版)》要求。
(二)奖项设置
评选设一、二、三等奖,获奖比例分别不超过全省参评课的5%、10%、20%;获得二等奖及以上的,可注明1名辅导教师。
(三)参评条件
1.参评对象:教龄3年以上的相应学科中小学教师。
2.参评教师所在学校教育技术装备水平达到《河南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相关规定。
3.参评教师从所担任课程中自选1节实验教学课参与评选,授课时间一般为40分钟。
4.参评优质课应是2024年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省直管县(市)、厅直属实验学校中小学实验教学优质课初评获奖实验教学课(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厅直属实验学校评选文件为准)。
(四)初评及上报
1.初评。全省中小学实验教学优质课评选活动采取自下而上,逐级评选推荐的方法进行,参照《河南省中小学实验教学优质课评选标准》(附件1)。各地、厅直属实验学校要按《河南省中小学实验教学优质课评选计划表》(附件2)所列数量组织评选,评选后按照择优推荐的原则,按附件2规定数量的35%上报省教育资源保障中心。各地评选活动开展情况,将作为下一年度名额分配的重要依据。
2.上报。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省直管县(市)及厅直属实验学校在 2024年 7月20日前将以下资料报省教育资源保障中心中小学实验教学部。
(1)以U盘形式上报的参评实验课视频文件(文件夹命名:学科-姓名-省辖市或省直管县、市名称)。
(2)参评实验课教案、《河南省中小学实验教学优质课评选教师登记表》(附件3)各一式2份,同时提交电子版文档。
(3)《河南省中小学实验教学优质课汇总表》(附件4)。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省直管县(市)、厅直属实验学校要认真核对汇总表的相关内容,获奖证书与文件将以汇总表为准。
(4)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省直管县(市)教育行政部门2024年实验教学优质课评选结果文件,厅直属实验学校评选结果文件。
(五)省级评选
省教育资源保障中心组织相应学科专家组成中小学实验教学优质课评审专家委员会,对各地推荐参评的实验课进行集中评选。省级评选分为现场说课、资料评审两个环节进行。拟评为一、二等奖的参评教师需进行现场说课并参加全省实验教学技能大赛决赛,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要求另行通知。省教育厅将从省级评选获奖的实验教学优质课中择优推荐参加全国中小学实验教学说课、全国中小学实验教学精品课遴选。
二、中小学实践教育优质课
(一)参评对象
全省中小学实践教育基地、青少年活动中心教师,中小学校实践教育活动课教师。
(二)评选要求
1.参评实践教育活动课以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规定的实践活动要求为基本依据,以培养学生综合素质为导向,注重强化学生价值体认、责任担当、问题解决、创意物化等方面意识和能力培养。
2.参评实践教育活动课由教师本人自主选题、设计和创作,突出实践性、创新性和可操作性,体现实践育人、活动育人的教育理念,活动主题应彰显本单位、本区域教学资源特色。
3.参评实践教育活动课上报教案一式三份,每节课授课时间不超过50分钟。
4.参评实践教育活动课必须经县(市、区)、省辖市逐级评选推荐。参加过往届评选并获奖的实践教育活动课不再参加评选。
(三)奖项设置
实践教育活动优质课评选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评选比例分别不超过参评实践教育活动课案例总数的5%、10%、20%。
(四)评选办法
1.中小学实践教育活动优质课评选由省教育资源保障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并成立省中小学实践教育优质课评审专家委员会,负责对各地推荐的实践活动课进行评审。具体评选工作由省教育资源保障中心另行发文通知。
2.评选程序
(1)各县(市)、区进行初评。
(2)各省辖市在县(市)、区评选推荐基础上组织市级评选。
(3)省教育资源保障中心根据各省辖市上报的实践教育活动课材料,组织专家进行初步评审,确定并公布最终参加现场授课评选的活动课名单。
(五)资料上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省直管县(市)于2024年6月30日前按照附件要求将本地评选情况(纸质教案、附件5、附件7,同时提交电子版文档)统一报省教育资源保障中心劳动教育和综合实践部。
三、工作要求
各地要高度重视评选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周密安排部署,确保务求实效。评选活动要面向基层、面向学校、面向一线教师,注重促进实验教师和实践教育活动教师专业成长。学校要为参评教师提供必要支持,切实保证上报课程的质量和水平。各地应制定本地评选工作方案,评选活动要坚持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评选标准和推荐程序,做到政策、指标、标准、程序、结果公开,评选结果面向社会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不按规定程序参评或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影响的,取消评选资格,并向全省通报。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中小学实验教学优质课:
联系人:刘恒(中小学实验教学部)
电话:(0371)66340009/19937803978,邮箱:hjsgb@126.com。
中小学实践教育优质课:
联系人:王亚平(劳动教育和综合实践部)
电话:(0371)66361963 邮箱:hnzhsjjy@126.com。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