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教育技术装备中心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安徽省教育厅同意,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2023年12月26日起90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
特此公告。
安徽省教育技术装备中心清算组
2024年1月8日
上一篇:关于选定会计师事务所的询价公告
下一篇:关于征询社会公众对《安徽省中小学幼儿园办学行为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