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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4年度辽宁省信息与通讯技术环境下教育教学创新展示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15 21:56:45作者:佚名来源: 辽宁省教育厅

  各市教育局、沈抚示范区社会事业局、辽宁教育学院,省属高校附属中小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的通知》(教技〔2018〕6号)的有关要求,加快我省教育数字化转型,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经研究,决定举办2024年度辽宁省信息与通讯技术环境下教育教学创新展示评选活动(以下简称“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范围

  全省中小学校(含特殊教育学校和民族学校)教师、学生及教育系统业务指导机构相关人员。

  二、活动项目

  活动分设教师创新教学项目和学生创造学习项目。

  (一)教师创新教学项目

  教师创新教学项目分为个人和团队两类。

  1.个人类(国家智慧教育平台创新应用案例、项目式教学案例、微创新案例、科技教育创新案例)是指由教师个人为参与主体的,体现利用信息与通讯技术创新在教育教学模式与方法,并取得良好实效的案例。鼓励基于移动终端、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虚拟/增强/混合现实类等技术,结合线上线下混合环境,围绕提升学生核心素养的教育教学创新活动。个人类项目需提交文字材料、纪录片等材料。

  2.团队类(教改创新团队、国家智慧教育平台研修共同体)是指教师群体共同参与,围绕教学改革或研修创新,形成团队组织。团队分工合理,能在信息与通讯技术支持下进行教学改革实验和研修培训等活动,并取得一定成果。团队类项目需提交文字材料、纪录片等材料。

  (二)学生创造学习项目

  学生创造学习项目分为案例、活动和社团三类。

  1.案例类(STEAM学习案例)是指多名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围绕真实的问题情景,综合利用科学、技术、工程、数学、人文艺术等学科知识,小组合作探究、动手实践,经历分析方案、搜集资料、分析数据、设计解决方案等迭代活动,最终形成方案或作品。STEAM学习案例需提交学习方案、研究报告及学习过程材料。

  2.活动类(技术支持的小组活动)是指多名学生形成小组,在学校教师的指导下开展基于信息与通讯技术支持下的学习与探究活动(如研究性学习、网络研学、科技活动等),形成系列反馈、作品或一定成果的活动案例。活动案例要提供活动方案、活动纪实及活动成果的电子档案。

  3.社团类(科技创新社团)是指学校在开展社团活动中,多名社团固定成员在教师的指导下主要利用信息与通讯技术支持学生学习和创造,全面提升网络安全意识和网络学习技能,丰富学生生活,提升学生信息素养或创造性地解决生活实际问题的社团。科技创新团队需要提交文字材料、纪录片和作品实例的电子档案。

  三、活动安排

  1.教师创新教学项目。沈阳、大连限报50件作品,其他市和沈抚示范区限报30件作品,辽宁教育学院直属学校不分类别,限报3件;省属高校附属中小学校不分类别,限报2件。个人类每件作品不超过3名教师,团队类每个团队填报核心成员不超过5名教师。

  2.学生创造学习项目。沈阳、大连市限报20件作品,其他市和沈抚示范区限报10件作品,辽宁教育学院直属学校不分类别,限报3件;省属高校附属中小学校不分类别,限报1件。案例类和活动类每件作品不超过5名学生、指导教师2人;社团类作品每个团队不超过8名学生,指导教师2人。指导教师应为中小学校或教育系统业务指导机构在岗教师。

  3.活动设作品荣誉奖和组织荣誉奖。每个活动项目分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根据各组织单位报送作品及获奖情况,同时评选“优秀组织单位”和“优秀个人”,其中“优秀个人”为优秀组织单位该项工作的组织者和实施者。

  4.本次活动由辽宁省电化教育馆承办。经专家评审出的优秀作品、优秀教师团队和优秀学生活动以及社团指导教师届时将参加2024年度辽宁省信息与通讯技术环境下教育教学创新展示评选活动优秀作品展示会。

  四、有关要求

  1.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将评选活动作为落实教育数字化战略,推进我省教育数字化转型的重要抓手,要指派专人负责作品报送和优秀作品观摩展示等工作,并对成果培育及宣传推广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2.各市组织单位要严格按照活动指南(附件1)要求,通过云盘方式统一汇总报送,不接收个人方式报送,不接收已往历次活动获奖作品。报送教师创新教学项目的,需填写附表1-6;报送学生创造学习项目的,需根据作品类别填写附表7-9。

  3.各市组织单位要于3月20日前报送《组织单位及联系人信息表》(附件2),3月30日前报送《教育教学创新展示评选活动作品汇总表》(附件3)。要将材料的电子版和加盖组织单位公章的扫描件一并发送至电子邮箱:lndjgghb@126.com。

  联系方式:王 宁、13604050279,石雪飞、13390130125

  024-86591211(兼传真)

  通讯地址:辽宁省电化教育馆 发展规划部(沈阳师范大学信息技术中心606室),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253号,邮编:110034。

  附件:

  1.辽宁省信息与通讯技术环境下教育教学创新展示评选活动指南

  2.组织单位及联系人信息表

  3.教育教学创新展示评选活动作品汇总表

  辽宁省教育厅

  2024年2月8日


原文链接:https://jyt.ln.gov.cn/jyt/gk/zxtz/2024020812301616782/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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