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20〕1号)工作要求,在县级自评、市级初核、省级复核的基础上,通过社会认可度问卷调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对2023年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申报县的推进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估。建议推荐清镇市、白云区、观山湖区、凤冈县、余庆县、正安县、播州区、赤水市、万山区、德江县、石阡县、思南县、福泉市、平塘县、施秉县、剑河县16个县作为今年我省向教育部教育督导局申请国家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现依据程序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我办反映情况。
公示期:2024年4月29日-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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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办公室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