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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普通高中“双新”示范区暨学科课程基地建设成果展示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15 22:24:01作者:佚名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广西师范大学: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29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方案》(桂教基教〔2021〕58号)精神,全面推进广西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示范区和普通高中学科课程基地建设工作,推动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经研究,决定举办2024年普通高中“双新”示范区暨学科课程基地建设成果展示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一)围绕“深化育人模式变革,促进教学方式转变”主题,展示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普通高中“双新”示范区建设阶段性成果,交流新课程新教材实施的课堂教学、教研等经验。

  (二)展示自治区普通高中学科课程基地建设成果。

  二、活动时间和地点

  (一)活动形式: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活动时间:2024年5月。具体日程安排见附件2—4。

  (三)活动地点:自治区设主会场。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普通高中学校设分会场。

  三、参会人员

  (一)自治区主会场

  自治区教育厅分管负责同志、相关处室负责同志,自治区高中课改办、广西基础教育研究院负责同志。

  (二)各设区市分会场

  各设区市教育局分管负责同志、基教科、教科所相关负责同志,各设区市教育局教科所学科教研员。

  (三)普通高中学校分会场

  各普通高中领导班子及学科专任教师。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活动由自治区教育厅主办,由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教育局承办。专家劳务费、视频录制费、平台直播等费用从我厅下拨到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教育局的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示范区专项经费中列支。相关参会人员的往返交通费、食宿费回所在单位报销。

  (二)本次活动通过中国教研网“研直播”平台进行线上直播。请各设区市教育局通知本市教育局相关同志及普通高中学校教师收看。网络平台收看方式详见附件1。

  联系人及电话:自治区教育厅基础教育处杨雨薇,0771—5815167;南宁市教育局周梅,18977182267;柳州市教育局曾懿,13877202987;桂林市教育局林玉连,13397734151。

  

  附件:1.网络平台收看方式

      2.柳州市普通高中“双新”示范区暨学科课程基地建设成果展示日程安排

      3.桂林市普通高中“双新”示范区暨学科课程基地建设成果展示日程安排

      4.南宁市普通高中“双新”示范区暨学科课程基地建设成果展示日程安排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2024年4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原文链接:http://jyt.gxzf.gov.cn/zfxxgk/fdzdgknr/tzgg_58179/t1838204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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