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教育局:
为进一步提升全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水平,总结推广各地成熟做法和典型经验,根据教育部等十七部门关于印发《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教体艺〔2023〕1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全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典型案例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类型和内容范畴
(一)心理健康教育区(校)典型案例
案例内容应聚焦当前心理健康教育某一个或多个重点和难点问题,以及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创新亮点,如:整体推进区(校)心理健康教育服务体系、常态化预警防控管理机制、心理危机干预体系、学生典型心理行为问题干预、五育并举促进心理健康、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建设、心理健康教育资源开发、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宣传和实践活动、家校社协同机制建设、专业人员队伍建设管理、心理健康教育研究等,呈现各地各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特色做法和成功经验。
(二)个体心理辅导案例
案例选择学生在认识自我、学业学习、人际交往、情绪调控、社会适应、升学择业等方面常见的心理与行为问题。案例报告内容包括题目、摘要、关键词、案例简介、心理问题分析与评估、辅导目标、辅导过程、辅导效果、辅导反思等主要方面。案例中不能出现学生真实姓名,可以用代号或化名。
二、参评条件和要求
(一)心理健康教育区(校)典型案例。高度重视并常态化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在制度建设、队伍建设、硬件建设等方面具有特色做法和成功经验的区域或学校。
(二)个体心理辅导案例。心理辅导理论功底扎实、具有一年以上学生心理辅导经验、深受学校和学生好评的全区中小学专职、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
(三)其他要求。参评人员限申报案例1项,限参与1项。根据国家对学术不端行为管理的相关要求,作品需是原创,并请提交查重报告,重复率不得超过15%。对抄袭、剽窃的作品一经查实,将取消该作品和作者参评资格。
三、评选组织与等级设置
(一)各地要明确工作要求,严格征集程序,认真组织实施征集工作,按照《广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典型案例征集指标分配表》(附件1)规定的数量组织市级评选,并择优推荐参加区级遴选。
(二)本次活动按照10%、20%和30%的比例设置一、二、三等等次,由我厅组织专家评审并颁发证书。
四、报送要求
(一)推荐参加案例评选的项目均以市教育局为单位统一报送
具体要求如下:
1.报送《广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典型案例征集申报表》(附件2)一式两份,单独装订。
2.广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典型案例报告及相关材料1套。案例报告要求:正文小四号仿宋字体,A4纸双面打印,封面文字同典型案例申报表封面。正文内容不超过10000字。
相关材料包含(可二选一):制作介绍案例内容的PPT或介绍案例内容的录制视频(30分钟以内)。
3.参评案例电子版材料1套(存放至U盘)。电子版材料包含《广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典型案例征集申报表》《广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典型案例征集汇总表》、案例报告及相关材料。在报送电子材料时,请将每个案例的电子版材料放在一个文件夹内,文件夹命名要求:一级文件夹以“设区市+心理健康教育典型案例”命名,二级文件夹以“设区市+案例类型”命名,三级文件夹以“设区市+单位名称+案例名称”命名。
(二)报送时间
自治区级评选材料的报送时间为2024年6月21日至24日,过时不予受理。
(三)报送方式
请将以上材料邮寄报送,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竹溪大道6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大楼1713室,广西教育研究院,邮编:530021,联系人:高永金,电话:0771—5815107。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活动由我厅主办,广西教育研究院承办。活动主办方将从获奖的典型案例中遴选部分案例免费出版。主办方对征集的案例有存储、宣传、出版和使用的权利,宣传、出版时保留作者原有标识。
(二)请各设区市教育局根据通知要求,充分发动广大教师积极参与此项活动,并做好组织和指导工作。
未尽事宜,请与相关工作人员联系。联系人及电话:广西教育研究院高永金,0771—5815107。
附件:1.广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典型案例征集指标分配表
2.广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典型案例评选申报表
3.广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典型案例评选汇总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2024年4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