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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5月公开考核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28 23:05:32作者:佚名来源: 四川省教育厅

  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结合学校事业发展,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眉山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校”)是一所由眉山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公办高职院校,是全国和四川省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四川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四川省“双高”培育建设学校。学校地处东坡故里—千载诗书城四川省眉山市,距省会成都60公里,距双流国际机场、成都天府国际机场均50公里,成眉间动车公交化运营,区位优越、交通便捷。学校现有马克思主义学院、天府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学院、师范教育系、文化艺术系(公共基础部)、农业技术系、商贸旅游系、工程技术系、中等职业教育部(技师教育部)和职业培训部等9个教学科研单位。

  二、招聘名额

  本次为编制外招聘,招聘名额为36名,具体岗位详见《眉山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5月公开考核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或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相关学历学位证书、职称或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以及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报考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体检合格,具有岗位所需的知识、技能及工作能力,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本次招聘年龄、工作经历、学历学位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职人员。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27日8:00至6月4日18:00。

  2.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报名人员登陆眉山职业技术学院人事招聘专网(http://ops.msvtc.net:51191/rsApplicant/form.jhtml?tdsourcetag=s_pcqq_aiomsg)填写应聘简历,并将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等电子版作为附件上传。附件主题命名格式为:XX应聘XXX岗位(岗位代码)。

  (二)资格审查。学校将对应聘者提供的材料进行筛选,主要根据应聘者的就读专业、学历学位、工作(学习)业绩、现实表现等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进行综合研判,择优按照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并以电话形式通知参加资格审查人员。

  因应聘者手机、固定电话等通讯方式不畅通,导致无法与应聘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携带《眉山职业技术院2024年5月公开考核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份(附上一寸标准照)、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书、手续等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等,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眉山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306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须由考生本人亲自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考核资格。

  (三)考核方式

  此次招聘所有岗位考核均为综合考核。考核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主要考查应聘者事业心责任感、专业能力、职业道德、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协调沟通能力、知识应用及创新能力、举止仪表及岗位适应能力等。根据考核情况,考核成绩低于8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各岗位录取名额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剂,可调剂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各岗位的招聘条件不变),拟聘人选可以少于公告发布的招聘名额。

  五、心理测试

  考核前资格审查时,须同时进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结果不向社会公布),通过测试者方能参加综合考核。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及标准

  根据考生综合考核情况,研究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费自理(由医院收取)。

  (二)体检时间和集中地点

  体检由眉山职业技术学院统一组织。体检时间、集中地点在眉山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s://www.msvtc.edu.cn)上公告。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并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三)复检及递补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由学校研究是否递补,若需递补,则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员。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习表现、社会信用记录、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通过查阅档案等方式复核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因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由学校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名研究是否递补人员,递补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员。

  八、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及教职员工准入查询结果,在眉山职业技术学院官网面向社会公示拟聘人员,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公示期间因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由学校研究是否递补人员。

  九、审核和聘用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选,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受聘人员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入职手续并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受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等,取消聘用。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

  十、待遇

  根据本人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职业资格等级)及工作业绩等情况,转正后参照同职级的编内人员确定基本工资,购买五险一金,享受工会相关福利待遇。

  十一、特别提示

  (一)因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如因错填、漏填等情况造成最终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及编外聘用管理始终,如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实情,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责任自负。

  (三)请报考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联系我校组织人事部。因无法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四)此次招聘我校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等。

  十二、本公告由眉山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眉山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部刘老师028-38509183

  监督电话:眉山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028-38025831

  学校地址:眉山市眉州大道岷东段5号

  学校网址:https://www.msvtc.edu.cn

  附件:1、眉山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5月公开考核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眉山职业技术院2024年5月公开考核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眉山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5月26日


原文链接:http://edu.sc.gov.cn/scedu/c100495/2024/5/26/98aacfc88935415bafd8a8412d0cd7b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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