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根据省高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考察情况,拟按程序申报以河南科技大学应用工程学院为基础设立河南应用工程学院、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转设为豫北医学院,现予公示。
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如对公示内容有不同意见,可以书面形式向省教育厅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个人提出的异议,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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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