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省实验中学、省第二实验中学、省实验小学: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高效办成一件事”“一件事一次办”有关文件精神,加快推动我省教育入学“一件事”落地实施。现将《河南省教育入学“一件事”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4年6月13日
河南省教育入学“一件事”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2﹞32 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3﹞22号)、省数字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快落实国家2024年度13项“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的通知》(豫数政办﹝2024﹞3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动我省义务教育阶段教育入学“一件事”落地实施,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加强总体设计,推动模式创新,注重改革引领和数据赋能双轮驱动”的“高效办成一件事”总要求 。将义务教育新生入学信息采集、户籍核验、居住证核验、不动产权证书核验、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核验等5项数据核验集成教育入学“一件事”。以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为基础,以河南政务服务网、豫事办为报名入口,建成一套线上报名信息简化、信息自动核验、数据推送应用、办理进度可查、录取结果可知的教育入学“一件事”业务办理系统。实行我省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报名一套材料、一表申请(见附件1)、一窗(端)受理、一次告知、一网办理、限时办结。推进教育入学“一件事”办理90%以上的表单信息自动生成、申请材料压减90%以上、办理时限压缩70%以上、办理环节压减70%以上,实现办事流程最优化、办事材料最简化、办事成本最小化,持续提升我省教育系统行政效能和政务服务能力,提高群众办事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免去教育系统工作人员海量的调查核实及家长多方索取材料、集中排队等候之苦。
二、基本原则
(一)强化省级统筹。教育入学“一件事”由省教育厅牵头负责,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作为联合审查部门,协同做好联合审查事项要素梳理、业务流程优化、建设方案编制、数据共享核验等工作。各省辖市按照省级统一部署,组织辖区内县(市、区)落实教育入学“一件事”应用。
(二)坚持创新驱动。创新联审模式,重塑联审流程,强化数据赋能,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实现“四减一优”,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让服务更贴心,让群众办事更便捷。
(三)坚持标准统一。在全省范围内统一教育入学“一件事”联审事项办理标准和业务流程,做到标准统一,数据同源管理,服务同质高效。
(四)注重数据安全。坚持安全与服务并重,信息系统建设与安全管理同步实施,加强数据安全防护,确保群众相关信息安全可控。
三、服务对象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
四、联审事项
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等单位业务系统与河南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接数据接口,完成义务教育新生入学信息采集、户籍、居住证、不动产权证书、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等5项数据联审。
五、办理渠道及流程
(一)办理渠道。法定监护人在报名时间段内,可通过线上申报或线下报名点窗口申报两种途径提出义务教育新生报名申请。线上申报方式:法定监护人实名注册、登录河南政务服务网、豫事办,按提示指引填写《河南省教育入学“一件事”申请表单》(电子)发起申请,不能调取的申请材料由申请人拍照上传。线下报名点窗口申报方式:法定监护人到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一件事”综合受理窗口或当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报名点,填写《河南省教育入学“一件事”申请表单》(纸质)发起申请,申请材料能够通过数据共享方式从系统中调取、核验、下载的申请人免提交。不能调取的申请材料由申请人自备。
(二)办理内容。办理对象为全省县(市、区)义务教育新生入学儿童,由法定监护人代办。通过线上或线下报名点窗口等渠道,选择适合的入学场景,填写“一张表单”(见附件1),提交“一套材料”(见下表),办理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报名。
事项名称 | 涉及事项 | 数据共享信息 | 数据提供部门 |
教育入学“一件事”(材料可通过数据共享免提交) | 户口簿(学生、法定监护人) | 户籍信息 | 公安部门 |
居住证(部分类别生源监护人提供) | 居住证信息 | 公安部门 | |
不动产权登记证 | 房产信息 | 自然资源部门 | |
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部分类别生源监护人提供) | 社保缴费记录信息 | 人社部门 |
(三)办理流程。河南政务服务网、豫事办为义务教育新生报名入口,河南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统一受理系统及时将核验通过的申报信息推送至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各县(市、区)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系统权限登陆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根据核验后的法定监护人申报信息和义务教育招生政策,按流程开展义务教育新生入学录取工作。
(四)办理结果反馈。义务教育新生入学资格审核在规定时限内办结,报名信息缺失可发起补齐补正流程,短信通知申请人进行补齐补正。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实时将办理环节数据反馈给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统一受理系统,申请人可通过河南政务服务网、豫事办查询办理进度和办理结果,并通过预留手机号码接收办理结果短信。
六、主要任务及职责分工
(一)编制工作规程。省教育厅基教处按照“减时间、减环节、减材料、减跑动、优化流程”的要求,根据教育入学“一件事”实际办理流程进行细化梳理,精简材料、压减时限、统一表单、优化流程,规范编制教育入学“一件事”《标准化事项精细化梳理表》《工作规程》(见附件2)《系统操作手册》。各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辖区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结合省级制发的相关资料、结合本地实际编制教育入学“一件事”《标准化事项精细化梳理表》《工作规程》《办事指南》和线下报名点窗口工作人员《工作手册》,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并监督指导。(牵头单位:省教育厅,配合单位:省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
(二)统一办理方式。将教育入学“一件事”联审事项纳入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C级),并纳入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办理。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统一受理系统,通过河南政务服务网、豫事办线上办理或者到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教育行政部门指定报名点等多渠道办理。根据办理规则,申请信息通过省统一受理系统推送至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查收、审核推送的申请材料,办理相关业务,并即时将办理进度反馈至省统一受理系统。河南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通过短信向申请人发送各办理环节信息,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通过短信向申请人发送义务教育新生录取通知。(省教育厅、省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数据共享。有关省直单位提供户籍、居住证、房产、社保信息等数据共享服务,实现数据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的协同共享,进一步简化教育入学“一件事”申报材料,提高数据使用效能、大力压减人工审核工作量。依据教育入学“一件事”政策和相关单位数据共享能力,共同梳理确定数据共享清单(见附件 4),后续数据共享信息项依据相关政策变动时同步维护调整。(牵头单位:省教育厅,配合单位:省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数据核验。义务教育入学报名信息实现线上校验、关联比对和精准核查。通过河南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接入户籍、居住证、房产、社保信息等数据共享接口,提供义务教育入学报名信息自动核验和人工查询核验功能。(牵头单位:省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配合单位: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五)系统对接联通。依托河南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统一事项管理、统一身份认证、统一受理等公共支撑能力,完成与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对接,并做好教育入学“一件事”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的录入工作。完成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升级改造、对接整合,实现与省统一受理系统的实质性对接,确保互联互通、业务协同。(牵头单位:省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配合单位:省教育厅)
(六)义务教育新生入学资格审核确认。各地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按照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和教育入学“一件事”有关工作要求,登录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做好义务教育新生入学录取资格审核确认工作。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反馈有关情况,确保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顺利开展。(责任单位: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
七、时间安排
2024年6月中旬,完成事项要素梳理、工作规程、办事指南编制、数据共享接口对接、使用功能开发,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与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接等基础性工作;同步开展教育入学“一件事”网上配置和系统测试、调优工作。
2024年6月下旬,选取2个省辖市试点应用,收集项目使用过程中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评估、优化和完善申报、数据核验、审批流程等工作,为下一步全面推广应用奠定基础。
八、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省教育厅会同行省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等单位成立工作专班(见附件3),建立工作制度,明确任务分工,制定工作方案,及时协调和解决推进中的问题,加强联合指导督查,确保教育入学“一件事”工作落到实处。
(二)建立问题反馈机制。各地教育入学“一件事”工作专班成员及时跟踪评估属地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对工作推进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至省级工作专班相关成员部门,及时研究解决存在问题。
(三)做好宣传推广。加强试点单位宣传推广,各级相关部门及时公布教育入学“一件事”业务办理方式、联系电话等内容,让更多群众知晓办理渠道。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省教育厅门户网站等平台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引导,要注重对先进典型经验的宣传引导,以点带面,推动服务模式优化升级,不断提高群众知晓度和满意度。同时要建立舆情监测和处置机制,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