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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安区教育系统扎实开展法治宣传

发布时间:2024-07-03 08:38:39作者:佚名来源: 安徽省教育厅

  金安区教育系统根据2024 年“民法典宣传月”工作方案,结合金安区实际情况,在全区中小学开展了民法典宣传教育系列活动,近12万师生参加了此次活动。

  聚焦队伍建设,实现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全覆盖。强化统筹管理,成立依法治校领导小组,聘请市、区公检法司等部门122名同志担任全区100所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实现法治副校长全覆盖。六安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皋城小学法治副校长唐保银表示:“非常荣幸能够担任六安市皋城小学的法治副校长,未来一定会尽职尽责,积极配合学校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和安全教育工作。”金安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人民路学校南校区法治副校长隆艳表示,将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学校的法治教育工作,为师生提供优质的法治服务,为学校的法治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聚焦普法宣传,推进民法典进校园更深入。5月14日,金安区人民法院三十铺法庭走进三十铺镇第一小学西校区,为学生送上一堂“与法同行 守护成长”法治课。“金小法”普法宣讲团成员、三十铺法庭法官助理叶森源分别从民法典与未成年人的关系、民法典与学校管理的规定两方面进行讲解,通过真实案例让学生们充分认识到校园霸凌的危害性,引导他们学会通过“求助、沟通、维权”等方式保护自己和他人。六安市毛坦厂中学邀请毛坦厂派出所副所长夏方舟警官作法治报告,让学生们懂得知法、懂法、守法的重要性。“民法典宣传月”期间,全区中小学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专题讲座和报告会80余场次,着力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

  聚焦重点群体,推动法治宣传教育更有效。5月17日下午,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在金安路学校开展“青春与法同行,法律守护未来”法治宣讲活动。法官向同学们讲述了“离家出走”“取外号”“校园霸凌”等与民法典相关的热点内容,阐述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哪些民事行为无效、哪些行为合法,并结合学生的心理特点,警示同学们要遵纪守法,做到既不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也要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6月12日,六安市梅山路小学联合三里桥街道阳光社区阳光宣讲团开展“法治进校园 平安促成长”普法知识宣传红领巾宣讲活动,告诫同学们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在“民法典宣传月”期间,金安区教育局组织开展第三届“皋陶杯”法治文化作品征集大赛,参赛选手通过法治漫画、故事、动漫、微视频作品等形式,宣传法治六安建设成就。

  “学法明事理、学法知守法、学法严言行”。金安区教育系统通过扎实有效的法治宣传教育,让孩子们对法律知识有了更多了解,引导学生将法治知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让法治意识深植广大青少年心中。(张东 特约通讯员:陈清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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