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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暑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13 03:21:54作者:佚名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2024年暑假在即,为使广大中小学生度过一个平安快乐的假期,现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科学安排暑假生活

  要以促进中小学生健康快乐成长为出发点,科学合理布置暑假书面作业,严格控制暑假书面作业总量,作业难度不能超过国家课标要求,鼓励布置探究性和实践性作业。引导学生合理规划暑期作业时间,主动、自觉、认真完成暑期作业。引导家长支持和配合落实“五项管理”要求,帮助孩子合理安排暑期学习和生活,坚持规律作息、锻炼健康体魄、培养广泛兴趣、参加社会实践、分担家务劳动。安排适合学生兴趣爱好特长的活动,培养学生良好生活学习习惯。各地各校应积极探索暑假学生体育家庭作业制度,坚持每天锻炼一小时,帮助学生保持锻炼身体的习惯。

  二、排查学校安全隐患

  放假前,各地各校要对学校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彻底排查,重点对学校校舍、围墙、教学设备、体育设施、供电设施、实验室、学生宿舍、食堂等人员聚集场所进行全面检查,严格对照教育部《教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进行研判。暑假期间,特别要做好校舍、围墙和教育教学设施的改造、维护和修缮工作,对自建房等既有建筑安全隐患进行再排查再整治,严格落实防台风、防淹没、防渗漏、防盗、防火灾、防坠落、防倒塌等安防措施,主动拆除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或采用泡沫夹芯板搭建的校舍,主动拆除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畅通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按标准配置应急广播、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设施,对重大事故隐患要落实整改目标、任务、时间表、责任人。要继续做好学生宿舍用床隐患整改工作,确保在新学期开学前全部到位。加强对施工工地的安全监管,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确保汛期和假期的安全。

  三、关注学生心理健康

  经常督促提醒家长履行监护责任,加强对孩子的安全监护,对孩子外出活动做到“四知”(知去向、知同伴、知归时、知内容),确保暑期学生人身安全。多渠道开展学生心理健康知识和预防心理问题科普,及时察觉负面情绪和心理问题,加强与学校沟通联系,共同做好心理疏导,帮助学生调节情绪,保持积极乐观向上的精神状态。指导家长教育子女合理使用手机、电脑、平板等电子产品,防止孩子沉迷网络游戏,自觉抵制网络不良信息。秋季学期开学前,学校领导要带头开展家访,班主任每学年对每名学生至少开展1次家访,鼓励科任教师有针对性开展家访。

  四、做好暑期安全教育

  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针对不同学生群体特点,在放暑假前开展一次专题安全教育,并通过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和发布安全提示、发送公益短信等方式,重点针对预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防欺凌暴力、防自然灾害、消防安全等学生安全事故易发多发领域开展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护自救能力,铁路沿线学校还要开展铁路安全教育,增强学生铁路安全防护意识。关注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孤残儿童和经济困难家庭儿童暑假生活,协同民政、团委、妇联等部门,通过“爱心暑托班”等形式提供更多的关爱与帮助。

  五、规范学校办学行为

  严格执行国家关于2024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政策,落实“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相关工作要求,做到招生政策符合要求、公开透明,招生过程规范有序、公平公正。全面推进公民同招、属地招生,坚决制止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跨区域招生等违规行为。严禁学校违反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规定的校历提前开学、延迟放假,利用节假日、暑假组织学生集体补课。对违规违纪的学校,要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各地各校要针对暑期有可能发生的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在培训机构兼职等问题进行警示教育,对于违规的在职中小学教师要及时处理,情节严重的,依纪依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六、从严规范中高考宣传工作

  各地要切实将《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落地落实,严禁宣传炒作“高考状元”等信息,严禁以各种方式公布、宣传、炒作或变相炒作今年以及历年“高考状元”“高考喜报”“高考升学率”“一本率”“中考6A尖子生”等中高考信息,严禁以“高考状元”名义组织任何形式的宣传活动。

  七、抓好校外培训机构治理

  要会同有关部门严防学科类培训机构暑假违规开班,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打擦边球”,畅通多种形式的投诉渠道,联合相关部门对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对以“一对一”“众筹私教”或研学、游学、夏令营等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等问题,要采取相应策略整治。加强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价格监测,严防“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发生。联合消防、应急管理等部门对培训机构至少开展1次安全专项检查,督促培训机构至少开展1次安全自查自纠。加强暑期日常管理,确保营业期间常态化开展防火等安全巡查。常态化开展培训机构“暴雷”“冒烟”监测,严防安全风险隐患。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教研人员暑假参与或推荐学生参加有偿校外学科培训。

  八、深化家校社协同育人

  扎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严格落实“双线四包”工作机制和联控联保工作责任,组织开展暑假大家访、大劝返活动,健全学生考勤跟踪机制,确保控辍保学工作责任落实到位。各地各校可在条件许可情况下开放实验室、图书馆和运动场所等,供师生自主使用。要会同街道(社区)和共青团、妇联、工会等部门,充分利用科技馆、博物馆、少年宫、研学基地、劳动教育实践基地、高科技企业等场所,在暑期面向中小学生组织丰富多样的自主探究和社会实践活动,做好科学教育“加法”,帮助学生发展特长、调整心态、舒缓压力。通过倡议书、致家长的一封信、消费提醒、家访等方式,引导家长理性看待校外培训,不盲目跟风报班,推动家长在“校外培训家长端”APP在线选课、缴费、退款,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九、积极组织教师假期学习培训

  要在保证教师假期休息时间的基础上,加强校长和教师的在职培训和自主学习,重点加强心理健康、信息技术、义务教育新课标新教材、普通高中新教材、教育评价改革等内容的培训和学习,提升中小学教师的专业水准、教学能力和育人水平。各地各校在开学前,要以学校为主体,以学科为单位开展不少于1周的集体备课、磨课等校本教研活动。要根据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完善教学设计、改进教学方法、优化教学环节。规模小的学校可开展联合教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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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jyt.gxzf.gov.cn/zfxxgk/fdzdgknr/tzgg_58179/t1868278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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