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优秀案例评选工作的要求,经各级申报,陕西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审核,现对拟参加省级评选的案例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公示时间:2024年9月25日至30日。
二、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陕西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处(省教育厅教育综合改革办公室)反映。单位反映情况的,请出具正式函件并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姓名、联系电话和相关证据等。
联系人:张戈校、胡杨帆
联系电话:029-88661878、88661418
电子邮箱:mshch801@163.com
地址:西安市长安南路563号陕西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处(省教育厅教育综合改革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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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
陕西省教育厅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