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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六届“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09 16:03:30作者:佚名来源: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公共服务局),各高校,有关直属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宪法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六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教政法厅函〔2021〕11号)和市普法办《2021年重庆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要求,决定开展重庆市第六届“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1年6月至12月。

  二、参加对象

  各级各类学校师生。

  三、活动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教育系统要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青少年宪法法治教育的重要任务,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贯穿学讲宪法活动的全过程和各环节,引导广大干部师生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本精神、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进一步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信心和决心。

  (二) 将学讲宪法活动与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紧密结合。聚焦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等主题,重点宣传“四史”中的法治人物、法治故事和法治案例,引导青少年学生在学史中“明理、增信、崇德、力行”,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

  (三)深入开展青少年学生宪法法治教育。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推进法治中国和法治社会建设等相关决策部署,根据全国、市级普法办和教育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工作要求,坚持以宪法教育为核心,以民法典教育为重点,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紧密结合爱国主义教育、国情教育和行为养成教育,着力提升青少年学生宪法法治教育的质量和水平。坚持集中教育与日常教育相结合、线上教育和线下教育相结合,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科学设计宪法法治教育内容,不断完善学习宣传机制和活动方式,切实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认真开展各种形式的民法典宣传教育,引导学生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推动学校组织开展法治文化活动,通过歌曲、舞蹈、情景剧等多种方式弘扬宪法精神,提升宪法教育的影响力和感染力。大力宣传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认真做好国家安全、环境保护、公共卫生、疫情防控等相关法治教育宣传,组织开展新修订的教育法、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未成年人保护规定等教育相关法律规章制度的宣传解读。

  四、活动形式

  (一)组织开展师生网络法治知识学习测评。组织青少年学生利用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https://qspfw.moe.gov.cn)“学宪法 讲宪法”专栏的宪法教育资源进行学习。充分利用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教师宪法课堂专栏”中的免费教育教学资源,组织教师开展宪法法治教育线上培训。大力组织大中小学生参加“宪法卫士”网上法治知识学习和测评,鼓励各级各类学校将行动计划与学生日常学习、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课外活动、暑期作业、志愿服务等统筹安排,各区县、高校要分别确保学生参与率不低于60%、80%,推动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活动参测率将作为市级比赛优秀组织奖重要依据,同时纳入高校法治工作测评内容。

  (二)办好第六届学宪法讲宪法市级比赛

  1.组织开展青少年学生宪法法治知识竞赛。在广泛组织宪法学习的基础上,各级各类学校根据自身实际,以宪法知识为主要内容,结合“四史”知识、诚实守信、规则意识、文明素养、劳动教育、公共卫生、疫情防控、环境保护、未成年人保护、交通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应急管理、防范校园欺凌、禁毒和预防网络沉迷等内容,自行组织开展知识竞赛。9月30日前,各区县遴选出小学、初中、高中三个组别优秀学生各1人,各高校遴选优秀学生1人,参加市级决赛。

  2.组织开展青少年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各级各类学校在深入推进宪法学习宣传的基础上,根据实际组织开展“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比赛,并做好疫情防控工作。9月30日前,各区遴选出小学、初中、高中组优秀学生各1人,各高校遴选优秀学生1人,参加市级决赛。鼓励残疾选手参加比赛。

  除各区县、高校选拔报送外,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将设立“网络海选”通道,学生可自行上传演讲视频参加线上比赛,教育部普法网将从中评选出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和高校组优秀选手各3人,直接参加全国总决赛。各级各类学校要广泛组织学生上传演讲视频,参加网络海选,提高活动参与率。

  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市级决赛事宜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工作实际另行通知。

  (三)组织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今年12月,结合第八个国家宪法日暨教育系统宪法学习周活动,教育部将继续组织开展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活动将由教育部领导领读宪法部分章节,现场和通过网络直播同步参与的千万师生共同诵读。届时,我市将设分会场,请各级各类学校及时连线,积极参与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

  (四)征集我与宪法微视频。为推进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全国普法办将面向教育系统广大干部师生征集“我与宪法”微视频,深入宣传我国宪法的地位、作用和主要内容。活动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开展第六届中小学(高中阶段)法治教育优质课竞赛。今年将面向高中阶段(含中职)教师举行法治教育优质课竞赛,竞赛结果可作为教师评职晋级的依据。各区县教育部门要广泛动员,组织区域内高中阶段学校参加重庆市法治教育优质课竞赛,围绕《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国家法治课程教材和本通知活动内容等法治知识点授课。引导教师有效使用教材、探索教学艺术、提高教学质量,引导各级教研组织开展教材研究和课例研究,加强法治教师队伍建设,整体提升法治教育质量和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活动的组织管理,结合实际抓紧制定活动方案,尽快部署实施,让各级各类学校、干部师生及时了解并广泛参与本次活动。要加强经费保障,安排专项资金开展好此项活动。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单位要切实把宪法学习宣传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不断将宪法学习宣传活动引向深入。要探索青少年宪法教育的新途径、新方式,不断增强学习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注重与当地司法局、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协调沟通、加强合作,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单位要采取多种方式,做好新闻宣传工作,扩大活动影响,营造尊崇宪法和法律、学习宪法与相关法治知识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各高校要及时将本地区、本学校活动过程中的信息、图片向市教委报送,届时将择优向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推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曾璐、李胤澄,60393061、60393062,cqeduzcfgc@qq.com。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21年6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jw.cq.gov.cn/zwxx_209/gggs/202106/t20210618_94070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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