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完善我省民办高校价格管理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川教〔2020〕27号),现将我省民办高校学费收费标准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表),在校往届学生仍执行原收费标准。
附件:2021年四川省民办高校收费标准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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