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深化军事课教学改革,推动学校军事课教学质量提升和国防教育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对军事课教学的研究、咨询、评价、指导和服务作用,经研究,决定成立四川省首届学校军事课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军事课教指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军事课教指委的职能职责
(一)军事课教指委是四川省教育厅聘请并领导的专家组织,属于非常设机构。军事课教指委的主要职责是在教育厅的领导下指导全省大中小学校开展国防教育、加强和改进学校军事课教学。
(二)军事课教指委受教育厅委托,组织开展军事课教学领域的理论和实践研究;组织军事课教学展示、骨干教师研修、巡回授课、学术研究研讨和信息交流;对高中阶段以上学校学生军事训练教学进行指导;就军事课课程体系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教学方法改革等向教育厅提出咨询意见和建议;参与开展学校国防教育和军事课教学工作调研、督导、检查、评估等工作。
二、遴选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热爱国防教育和军事课教学事业,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公正廉洁,师德高尚。
(二)长期从事高中阶段以上学校军事课教学或相关工作,熟悉国家有关法规政策,学术造诣高、教学实践经验丰富,组织协调能力强,工作实绩突出,在全省或本地区军事课教育教学领域有较高知名度。原则上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60周岁(个别资深专家不受此限制)。
(三)具有从事普通高等学校军事理论教学、军事技能培训(电磁频谱监测、识图用图、机器人、战场医疗救护、核生化防护等)、国防教育或学生军训工作五年以上工作经历者优先,普通高等学校二级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优先。
(四)年龄健康状况和工作时间适宜,委员每年能义务承担1-2次教学指导委员会赋予的工作任务。
三、遴选程序
(一)逐级遴选。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各普通高等学校负责组织推荐。推荐人选首先要征得其本人和人选所在单位同意,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向教育厅遴选推荐。
(二)统筹名额。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统筹本地区高中阶段学校和市(州)属高校人选,推荐总名额原则为2—3人;部属、省属高校统筹学校人选,推荐总名额原则为3—5人。
(三)加强指导。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军事课教指委组建及委员遴选推荐工作,加强审核指导,确保择优推荐。军事课教指委委员所在单位为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单位,成员单位要积极支持教学指导委员会的工作,并为委员提供参加委员会工作的必要保障。
四、材料报送
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各普通高校将汇总整理的《四川省届学校军事课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表》(附件1)和《四川省首届学校军事课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2)报送至教育厅体卫艺处,不接受个人报送。请于2021年7月15日18:00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推荐材料(附件1、2及证明材料等)PDF版本和Word电子版报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陈鹏,联系电话:028-86110854。
报送邮箱:scsjytgf@163.com
附件:
四川省教育厅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