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机关各处室、厅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报销行为,根据《预算法》《会计法》《预算法实施条例》《政府会计制度》《政府会计准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有关制度规定,按照财务管理新形势、新要求,结合新修订的相关费用报销规定以及审计整改意见,我厅对2016年印发的《省教育厅费用报销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省教育厅机关费用报销管理办法(修订).pdf
省教育厅
2021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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