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教办高函〔2021〕21号
各有关高校: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1]10号)有关要求,省教育厅决定近期组织地方高校开展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推荐数量
江苏地方高校向教育部推荐3个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同时培育20个省级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每校推荐不超过1个。有条件的高校可争取由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
二、推荐要求
各有关高校要将此次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推荐作为全面提高教师教书育人能力、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的重要抓手,鼓励推荐已有长期建设基础的跨课程(群)、跨专业、跨校或跨地域的虚拟教研室,探索“智能+”时代基层教学组织的建设标准、建设路径和运行模式,从试点建设五项条件全部具备的虚拟教研室中择优推荐。
三、推荐方式
1. 请各有关高校于8月25日前完成校级推荐,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后上报省教育厅。
2. 省教育厅将在各校推荐的基础上组织遴选。
四、其他
请各有关高校于8月25日前向省教育厅高教处报送推荐材料:推荐表(附件2)纸质一式两份和word电子文档、相关支撑材料复印件一套。联系人:郭新宇、丁小庆,电话:025-83335158,邮箱:jsgaojiao@126.com。邮寄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教育大厦1508室,邮编:210024。
附件: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pdf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1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