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学校:
现将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征集广西标准化专家的通告》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通告要求,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专家,于2021年8月30日前,以学校为单位将推荐材料报送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2021年8月9日
上一篇: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