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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语委办公室关于开展第24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江苏省系列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09 13:03:28作者:佚名来源: 江苏省教育厅

  苏语办函〔2021〕2号

  各设区市语委,各高等学校:

  今年9月13日至18日是第24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以下简称推普周)。但目前受疫情影响,各地举办线下活动受限,尤其大部分高校至今仍未开学返校。为统筹做好推普周和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24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教语用函〔2021〕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开展第24届全国推普周江苏省系列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本届推普周以“普通话诵百年伟业,规范字写时代新篇”为主题,通过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特色鲜明的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传承弘扬中华优秀语言文化相关活动,推动各地各部门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语言文字工作部署,提升社会用语用字规范化水平,为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贡献语言文字力量。

  二、重点活动

  (一)开展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宣传。各地各高校要充分认识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对增强国家意识、提高国民素质、传承历史文化的重要意义,以推普周为契机,通过主流媒体、新媒体等渠道,大力宣传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规范标准,进一步规范社会用语用字环境,激发广大群众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认同感、自豪感,增强语言文字规范意识,提高语言文字应用能力。

  (二)深入实施中华经典诵读工程。各地各高校要紧扣主题,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以立德树人、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任务,以传承弘扬中华优秀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核心内容,在推普周前后尤其是高校开学返校后,积极开展中华经典诵读、书写、讲解等活动,充分发挥语言文字的文化传承作用,为增强人民群众的文化自信提供有力支撑。10月中旬,省语委将在南京举办“透过经典学党史——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能力大赛”的省级决赛;继续开展高校汉字创意设计大赛;寒假期间举办中学生汉字研学冬令营。

  (三)创新推动推普工作高质量发展。各地要不断推进宣传手段、活动形式和服务方式创新,鼓励学校、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开展推普宣传活动。推普周期间,省语委将组织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制作“手语普法”节目,在江苏城市频道上线播出;10月下旬,会同省民委在无锡为新疆来苏务工人员举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训班。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经国务院批准,自1998年起,每年9月第三周为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各地各高校要将组织推普周作为落实依法治国、治校的一项基本内容,进一步压实责任,牢固树立“四个自信”,主动对标现代化教育强省的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推广普及工作。

  (二)丰富内容。各地各高校要充分发挥语言文字的文化育人功能,将推普周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融入日常教育教学,广泛开展面向全体的形式新颖、内容健康的推普活动。要重视发挥“互联网+”、新媒体等信息技术对推普工作的重要作用,探索开展投入少、效果好、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形式。

  (三)加强领导。各地要坚持“大语言文字工作”格局,加强领导,统筹谋划,将推普周宣传活动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加强人员、经费保障,做到有计划、有考核、有总结,确保活动效果。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绿色发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节俭举办各项活动。要认真执行疫情防控要求,加强风险防范。

  请各地各高校于2021年11月30日前,将今年推普工作总结报送至省语委办。联系人:唐浩;联系电话:025-83335155;邮寄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省教育厅语言文字与继续教育处,邮编:210024;电子信箱:ywb@ec.js.edu.cn。

   省语委办公室

   2021年9月13日

  


原文链接:http://jyt.jiangsu.gov.cn/art/2021/9/15/art_58320_100268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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