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教办师函〔2021〕22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高等职业院校(职业教育本科):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师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推进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和教育部等四部门《深化新时代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实施方案》,2019—2021年,教育部分两批立项建设了360个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江苏省入选39个(首批13个、第二批26个,详见附件1),入选总数全国第一。为全面提升我省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及团队协作能力,全省首批已立项13个高职省级团队、30个中职省级培育团队。现就做好第二批江苏省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和建设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统筹规划、建优扶强、示范引领、整体提升的原则,在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以下简称国家级团队)的引领下,着力打造一批推进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创新的高水平、结构化省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以下简称省级团队),推动各地各校认真做好教师团队建设规划与布局,整体提升我省职业院校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水平。
(二)建设目标。“十四五”期间,全省重点支持建设100个省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2021年认定第二批省级团队,其中省财政支持建设70个团队(含26个国家级团队)。2022年,对2020年立项建设但未达到第二批国家级团队推荐要求的省级培育团队进行终期验收,验收合格的认定为第三批省级团队。
二、认定范围和认定方式
(一)认定范围
全省高等职业院校(含职业教育本科)、中等职业学校及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中,有一定建设基础,经省教育厅、全国行指委遴选推荐但未入选国家级团队的教师团队。
(二)认定方式
1.直接认定。2021年经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形式审核和资格审核,获第二批国家级团队推荐资格但未入选的,直接认定为省级团队(名单见附件2)。
2.审核认定。2021年经行指委推荐但未入选第二批国家级团队的(名单见附件3),须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专家形式审核和资格审核,达到教育部立项建设基本条件的,认定为省级团队。
参加审核认定的有关团队,请于2021年9月30日前,将团队申报材料寄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其中申报书、建设方案一式2份,佐证材料1份,同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spzxxmk@163.com。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联系人:徐萍,电话:025-83335668。
三、经费支持和管理要求
根据教育部“各地要加强对团队建设单位的支持力度,通过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等项目予以重点支持”精神,结合我省实际,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经费的支持范围、额度及管理要求为:
(一)经教育部公布立项的江苏省第二批国家级团队,每个团队给予30万元经费支持。
(二)经省教育厅认定的江苏省第二批省级团队中,省职业教育本科院校、省高水平高职院校所属团队,除农业类、医药类专业外,原则上以省立校助的方式,获立项资格,由学校安排建设经费;其他高职院校所属团队,按每个团队30万元经费予以支持。中等职业学校所属团队,2020年作为培育单位已获省财政经费支持的,不再重复投入;其他按每个团队30万元经费予以支持。
(三)国家级、省级团队建设经费,各有关学校应单独建帐,专款专用,支持立项团队开展课题研究、研讨培训、资源开发、绩效评估等工作。学校应高度重视团队建设,严格执行相关财务管理规定,持续给予相应支持。
三、 日常管理和绩效考核
省教育厅将认真落实教育部《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管理办法》,制订《江苏省职业教育教师创新团队项目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对我省国家级、省级团队的管理和指导。团队建设周期为3年。自2022年起,组织对首批省级团队的终期验收,分批组织开展对第二批国家级、省级团队的中期检查。加强共同研讨、交流学习,推动各立项团队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宗旨和人才培养核心任务,加强内涵建设和特色建设,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促进对外交流与合作,规范过程管理,实行动态调整,突出成果产出,形成高质量、有特色、可持续的经验成效,为全省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附件:1.江苏省第二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名单.docx
2.拟直接认定的江苏省第二批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名单.docx
3.需补充参加省教育厅资质审核的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名单.docx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