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教督委办函〔2021〕35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政府教育督导室:
为推动中小学校体育工作,提升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根据《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小学校体育工作专项督导评估的通知》(苏教督委办函〔2021〕23号)要求,经研究, 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决定组织开展中小学校体育工作实地督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时间
2021年12月27日至2022年1月7日期间,分两批进行。
第一批:2021年12月27日至31日,对南京市、徐州市、苏州市、盐城市、镇江市、宿迁市等6个设区市开展督导。
第二批:2022年1月4日至8日,对无锡市、常州市、南通市、连云港市、淮安市、扬州市、泰州市等7个设区市开展督导。
二、督导内容
各地贯彻落实中小学校体育工作情况,重点围绕贯彻落实中央、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体质管理的有关决策部署,各地各校执行学生体质健康数据公示排名情况,主要包括组织实施、机制支持、监督问责等内容。
三、分组安排
本次督导安排13个督导组,每个组负责督导1个设区市。每个督导组由8人组成,省督学担任组长,成员由学校体育和卫生专家以及现场测试人员组成(具体名单另行通知)。
四、督导方式
1. 听取汇报。听取各设区市开展中小学校体育工作情况汇报。
2. 现场抽测。随机抽查2个县(市、区),分别察看2所小学、2所初中和4所高中,现场抽测学生体质健康水平。
3. 随机访谈。随机访谈学校校长、教师、学生及家长。
4. 反馈交流。督导组在现场督导检查中,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交流反馈,督促有关地方和学校迅速整改落实。
五、有关要求
1. 各地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督导组做好此次实地督导相关工作,确保实地督导工作顺利开展。
2. 请各设区市确定一名督导工作联络员,于12月24日12:00前将联络员信息(姓名、职务、联系电话)报送至省教育厅体卫艺处。联系人:古恺,联系电话:025-83335640,电子邮箱:449272910@qq.com;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庆晨,联系电话:025-83335672。
3. 实地督导期间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有关规定精神。
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