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省属中小学: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和教育部关于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根据福建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综合协调组《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全省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要求,现就当前疫情防控期间做好全省中小学教育教学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把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决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全面梳理总结2020年以来开展线上教学的经验和做法,综合考虑疫情形势变化和学校教育教学安排,坚持统一部署与各地各校实际相结合、常规教学与非常规教学相融合,组织做好线上教学各项准备工作,保证线上教学随时启动、线上线下有机衔接,确保“停课不停学、停课不停教”,保障教育教学质量不下滑,最大限度减小疫情对中小学教育教学的负面影响。
二、工作措施
各地要按照“因地制宜、精准施策”的原则,坚持“一县一策”“一校一案”制定实施应对方案,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科学研判选择适当的教学模式,灵活安排教育教学活动,具体教学组织形式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意见,报当地疫情防控指挥机构批准后实施。
(一)精心组织线上教学。开展线上教学的学校,要根据不同学段做好教学统筹安排,明确线上教学任务要求,初中和普通高中实施的线上教学,应综合运用在线教育平台和网络媒体对学生进行课程教学、学业辅导、答疑服务等教育教学活动;小学中高年级侧重通过课外阅读、新课导学、重点知识串讲辅导等形式,引导学生提高居家学习质效;小学低年级及幼儿园不开展线上课程教学,可通过课程资源推送等方式指导家长科学安排居家学习生活。
(二)科学安排线下教学。继续开展线下常规教学的学校,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好日常疫情防控举措,做好重点人员的摸排监测。对于因疫情防控需要临时居家健康监测的学生,要统筹指导好学生的居家学习生活,有条件学校可采用直录播方式让学生远程参与课堂教学或者向学生推荐有关资源,指导学生居家自主学习,并做好学习跟踪和辅导等工作。
(三)合理把控教学进度。各地各校要按照“双减”和“五项管理”要求,落实好备课、上课、作业、辅导、评价、教研等教学常规要求,依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的特点,统筹做好各科学习资源用量总量和时长,统筹好线上线下教学进度。要结合教学形式优化作业设计,鼓励布置分层、弹性、个性化书面作业及实践活动类作业,坚决克服机械、无效作业。要指导学生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加强体育锻炼,保障学生身心健康。要加强偏远地区和乡村学校线上教学指导,因地制宜采取灵活方式进行家校沟通、推送学习资源、开展辅导答疑,让所有学生都能跟上学习节奏。
(四)抓好毕业班复习备考工作。当前初三、高三年级已进入复习备考阶段,各地各校要结合疫情防控需要优化复习教学组织模式,努力做到复习进度不变、效益不降。线上复习应着眼于专题教学、任务驱动,做到强基固本、提质增效,避免简单机械刷题、加重学生负担。要引导学生保持平和心态,加强对学科知识的梳理总结,强化学科核心素养,提高综合应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要结合伟大抗疫精神宣传,引导学生关注社会时事,提升思想品质和家国情怀。
(五)合理运用教育资源。各地各校要按照实用、适用的原则遴选使用教学资源。教育部改版升级的国家智慧教育云平台(网址:http://h5.zxx.edu.cn),加强了优质教育资源的建设和汇聚,为中小学各年级提供了丰富的专题教育和课程教学资源,各地各校可结合实际选用。福建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www.fjedu.cn)、福建教研网(www.fjspjs.com)也提供我省历年“一师一优课”“基础教育精品课”优秀作品和各年级线上教学与居家学习建议,供各地各校借鉴。各地各校要按照实用、适用的原则遴选使用教学资源,减轻教师负担。要积极创造条件组织名优教师通过相关平台开展免费在线互动交流答疑,提高学生自主学习能力。
(六)关注师生心理健康。各地各校要密切分析近期疫情防控的新特点,有针对性地了解疫情对师生、家长产生的焦虑、恐慌等心理影响,做好学生和家长的思想引导与心理疏导工作。要强化风险意识,做好应急预案,加强舆论引导,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应对“疫后综合症”,特别要加强对家庭困难、单亲、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特殊群体学生的关爱帮扶和心理干预。要关注关心教职工身心健康状况,引导家长加强对孩子疫情期间心理疏导,特别要关注学生居家学习期间的心理动态,切实维护好孩子的身心健康。
(七)推进家校协同育人。各地各校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进一步健全家校协同育人机制,切实加强家校联系和互动。要及时听取学生和家长意见建议,引导家长积极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调整教学组织方式,确保教育教学衔接等工作有序平稳推进。要指导家长陪伴孩子共同制定居家学习计划,养成良好作息习惯,督促学生按时参加在线教育教学活动,督促学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做好网络和手机使用管理,注意保护视力,保证充足睡眠,承担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保障学生健康快乐成长。
(八)做好线上线下教学衔接。对于开展线上教学的学校,恢复课堂教学后,要精准分析学情,对学生居家学习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对学习质量和效果进行诊断评估,调整优化教学进度和组织方式,抓好补缺补漏工作,加大对学习困难学生的帮扶力度,防止以居家学习完全代替学校课堂教学,做到线上教学和正常开学后的教学有效衔接,确保教育教学质量。
三、组织保障
(一)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和分类指导,要结合本地特点及疫情形势,认真制定相关配套服务措施,确保疫情防控期间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有序推进。要关注关爱特殊群体学生,加强对参与疫情防控医护人员子女、随迁子女、留守儿童、困难家庭子女等特殊学生群体的关爱和指导,采取适当方式,提供更有针对性、更为贴心的线上教学服务。
(二)主动对接,抓好保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主动积极争取财政、工信等部门以及网络运营、电视传媒等企业的支持,充分发挥各类教育教学、教育技术等专业机构的优势,进一步做好线上教学的硬件设备保障和技术支持、课程资源建设等工作。各级教科研部门要加强对线上线下教学有机融合研究,强化专业指导,培育推广典型案例,形成示范效应。
(三)统筹落实,强化督查。各地各校要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增强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对线上教育教学相关举措的理解与认同。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将疫情期间教育教学情况纳入督导范围,巩固好“双减”和“五项管理”等工作成果,对疫情防控期间中小学线上线下教学有关要求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指导,确保教育教学秩序总体平稳有序。
福建省教育厅
2022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