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教基〔2022〕6号
各市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通知》(教材厅函〔2022〕2号)等文件精神,现将《山西省2022年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印发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义务教育国家课程教学用书
(一)义务教育国家课程相关学科仍使用《山西省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晋教基〔2021〕4号)公布的教材。
(二)小学科学一至六年级全部使用根据2017年课程标准修订的教材。
(三)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下达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财教〔2022〕100号)要求,国家规定课程循环教科书配给比率变为两年一循环。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义务教育教科书免费提供、部分教科书循环使用的政策规定,按照本地分年级实际学生数二分之一的比例,做好数据上报、数量分配、循环使用等工作,并指导中小学校加强循环使用教科书的发放、回收、消毒、更新等,保证教学秩序稳定。
二、普通高中国家课程教学用书
普通高中各学科全部使用《普通高中国家课程教学用书目录(根据 2017 年课程标准修订)》中的教材。
三、特殊教育学校和体育运动学校教学用书
(一)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阶段相关学科使用《2022年特殊教育学校国家课程教学用书目录》中的教材。其他没有新编教材的学科和年级仍使用原版本教材,或根据教学实际,选择适合的普通学校教材内容进行教学。
(二)体育运动学校道德与法治、语文使用国家统编教材,其他学科使用《2022年体育运动学校国家课程教学用书目录》中的教材。
四、工作要求
(一)本《目录》是山西省境内中小学校2022学年(上下两学期,即2022年秋季和2023年春季)学生使用教材、各级教育部门管理教材工作的唯一依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依据本《目录》,与出版发行部门积极合作,共同做好2022学年中小学教学用书的发行和管理工作。
(二)教育部组织编写的中小学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教材《中华民族大团结(供初中使用)》(戢广南主编,人民出版社出版)已于2021年经国家教材委员会审核通过。各地根据《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深化新时代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要求做好教材选用使用工作。
(三)初中、高中日语、俄语教学用书按照教育部《2022年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选用。
(四)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材使用应保持相对稳定”的工作要求,我省各年级教材不得随意更换教材版本。
(五)教材配套的数字音像材料,应参照《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由学生根据需求自愿购买,不得随教材统一征订。鼓励教材出版单位采取互联网下载的方式免费提供。中小学教材中严禁夹带任何商业广告或教学辅助资料的链接网址、二维码等信息。免费教科书采购按照有关财务政策执行。
(六)各有关出版、发行部门要严格按照《目录》确定的教材品种、版本、选用范围和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计上报的征订数量,严格按照中小学校教学计划和工作安排,切实做好全省中小学教材的供书工作,保证课前到书,人手一册。严禁在发行过程中增加内容、增删册次、搭售《目录》以外的任何资料,严禁随意扩大征订范围,严禁将教科书和配套光盘、磁带捆绑发行、销售。
(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落实教材监管责任,健全教材使用管理工作机制,不折不扣执行国家和我省教材管理的政策规定,加强对区域内中小学校教材征订、使用工作的管理、监督和检查,严禁任何单位和学校选用《目录》以外的其他教材。对未按规定擅自更换教材、使用《目录》以外教材的地方和学校严肃处理,责令纠正,并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省教育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教材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教材征订、发行、使用过程中的违规行为严肃查处,保证全省中小学教学用书工作规范、平稳、有序进行。
各市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本通知要求,抓紧做好2022学年中小学教学用书工作,并将本地2022年秋季中小学国家课程教材选用情况,于2022年8月25日前通过教材选用备案系统报省教育厅备案。我厅将适时对各地教材选用情况进行抽查。
有关教材目录信息可登录山西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shanxi.gov.cn/)通知公告栏中查询下载。各市要在第一时间将本《目录》全文转发至所辖县(市、区)和中小学校。
附件:
2.山西省2022年体育运动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国家课程教学用书目录
3.山西省2022年普通高中国家课程教学用书目录(根据2017年版课程标准修订)
山西省教育厅
2022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