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教育厅文件
琼教基〔2022〕64号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2022年上半年省级幼儿园等级评定结果的通报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局,三沙市社会工作局: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2015年修订版)>和开展幼儿园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琼教基〔2015〕128号)和《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上半年省级幼儿园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2022年上半年我厅组织专家组对申报省一级幼儿园的23所幼儿园进行了全面评定,结果已经省教育厅厅务会审议通过并公示无异议,现通报如下:
海南省农垦总局机关幼儿园(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金岭路8号)、海口市秀英区中心幼儿园(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金滩路9号)、常州市武进区机关幼儿园教育集团屯昌实验幼儿园(地址:海南省屯昌县兴业东路)、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湾岭镇中心幼儿园(地址:琼中县湾岭镇乌石区)等4所幼儿园新评定为省一级幼儿园。
请各有关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导本次申报晋级的幼儿园,以评促建、以评促改。根据我厅反馈意见(另行分发有关市县教育局)进行整改,不断提高办园水平。希望新评定晋级的幼儿园,不断改进办园条件,全面提高保教质量,并在贯彻幼儿教育法规、传播科学教育理念、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培训师资、开展集团化办园、指导家庭和社区早期教育等方面充分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省教育厅将定期对各类幼儿园的保育、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进行评估。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学前教育的办园质量和质量评估,做好辖区内幼儿园的等级评定工作,有计划地推动幼儿园等级创建,鼓励支持本地区优秀幼儿园申报省级幼儿园,不断提升学前教育保教质量。
海南省教育厅
2022年9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