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加入教育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教育调查 > 璧山区“五项机制”深入推进“党建统领、家校社共育五项行动”

璧山区“五项机制”深入推进“党建统领、家校社共育五项行动”

发布时间:2023-11-10 02:07:57作者:佚名来源: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办好教育事业,家庭、学校、政府、社会都有责任。璧山区聚焦义务教育适龄儿童辍学、失管、涉案、心理异常等问题叠加情况,着力完善教育治理体系,补齐育人短板,实施“五项机制”,实施“控辍保学”“失管关爱”“心理健康”“涉案帮教”“专门教育”五项重点行动,构建了党建统领、专班推进、联动合作、共建共享的协同育人新样态。1-9月全区未成年人犯罪率同比下降38.9%,未成年人轻生人数同比下降50%,未成年人非正常死亡人数同比下降33%。“五项行动”在全市2次作交流发言,并获市领导肯定性批示。江北区等5个区县先后来璧观摩学习。

  第一,建立党建统领机制,确保导航定向。区委区政府印发《璧山区未成年人保护“一人一策”五项重点行动工作方案》,区教委、区委政法委、区民政局、区卫健委和团区委联合印发《“党建统领、家校社共育五项行动”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五项行动”),明确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部门(镇街)党委(党组)—学校(社区、村委会)党组织—帮扶团队(党员、干部、专家、志愿者、网络员)四级党建统领责任主体,细化任务清单,落实跟踪问效,形成区委统筹、部门联动、家校社协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育人新格局。

  第二,建立专班推进机制,确保行动有力。建立三级专班。区级“五项行动”专班下设在区教委,负责全面统筹,每周1次会商,每月1次专题会议,研究重大问题,协调指导各方工作,并形成《专报》报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区督查办。部门(镇街)“五项行动”工作组,具体实施专项行动帮扶工作。学校(社区、村委会配合)“五项行动”工作组,全面对接“五项行动”牵头部门,全面落实学校(社区、村委会)育人责任。

  第三,建立分类管理机制,确保协同合力。分类分级,协同联动。“控辍保学” 行动和“专门教育”行动帮扶由区教委牵头负责;“涉案帮教”行动帮扶由区委政法委统筹协调、团区委具体实施;“失管关爱”行动帮扶由区民政局牵头负责;“心理健康关爱”行动帮扶由区卫生健康委牵头负责。根据对象问题轻重程度,分类分级落实帮扶责任主体。程度较轻的,由所在片区教育管理中心负责协调学校、社区(村委会)落实帮扶工作;程度较重的,由牵头部门负责协调相关部门(镇街)、学校和社区(村委会)落实帮扶工作;程度严重的,由区级工作专班牵头负责协调相关部门(镇街)、学校、社区(村委会)落实帮扶工作。截止10月19日,“五项行动”分类入库:“控辍保学”类52人,“专门教育”类4人,“涉案帮教”类36人,“失管关爱” 类73人,“心理健康关爱”类311人。

  第四,建立人财保障机制,确保育人成效。人力保障。区教委抽选13名机关干部、聘请3名专职社工,分4个片区组建4个工作小组,全面统筹、指导“五项行动”工作。优选精干力量,建立帮扶资源库。已有“同心护未来”“渝童成长”“心灵成长社”“青学·成长大课堂”等19项团队、167名婚姻家庭指导师等帮扶专家进入帮扶资源库,有660名机关单位党员、461名关工委“五老”和84名社会人士参与“五项行动”。经费保障。目前,投入了766万元改建专门教育学校、56.56万元聘用社工(区教委3名、区民政局4名、团区委4名,共11名)、14.69万元补助帮扶对象家庭。

  第五,建立综合治理机制,确保行稳致远。建立并实现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实体化运作。在御湖小学挂牌璧山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下设璧城、青杠、丁家、大路4个分中心,聘请第三方公司专业指导全区家庭教育,全面提升家长育人水平。建立父母回乡就业履行监护职责会商机制。与在璧企业协同,创造条件落实家长回乡履行监护职责。建立五项行动“出入库”动态管理制度。区教委、区公安局等部门联合印发《五项行动出入库评估细则》,规范出入库标准及流程,实行五项行动对象“一人一档”动态管理,并对出库人员跟踪评估。截止日前,全区“五项行动”入库476人,评估合格出库211人。


原文链接:http://jw.cq.gov.cn/zwxx_209/bmdt/qxxx/202311/t20231107_12525370.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教育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金政国信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教育法治网 jy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